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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玉办发电〔2016〕1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假日值班工作。节假日期间政务值班值守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妥善安排,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值班对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守纪律、讲规矩,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二、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顶岗和值班业务不熟等现象发生,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乡镇(街道)以及应急处置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领导要在岗带班。同时,要对节假日值班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严格落实提前3天报备节假日值班表的规定。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近年来,突发事件频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主动性,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9〕133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准确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同时要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跟踪反馈续报。 四、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要按照《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办发〔2014〕26号)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差、出访、离开本地区(离岗)休假、学习等事项的报备工作。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 五、健全完善应急值守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健全完善应急值守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机制体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与县委办、县政府办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互通、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有效应对处置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稳定等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加强社会情况的掌握研判,密切关注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握敏感地区、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的动态;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论和社情民意,并按工作职责做好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医院、供水、供电、公交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六、继续提升值班业务水平和改善值班工作环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岗位培训、专题调研等方式提高值班人员综合素质。定期开展岗位交流,不断优化值班队伍结构。要通过走访调研、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值班业务的指导,不断推动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值班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值班室软硬件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值班人员的人文关怀,提供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妥善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就餐、休息等实际困难,节后统筹安排好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七、强化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值班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带班制度是否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是否及时,值班通信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为确保各部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处理不及时、不会处理等问题,严禁安排临时工、值班门卫等非单位正式职工作为政务值班人员,若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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