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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6-02-25 10:02   点击率:256打印】【关闭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562379,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新平县进行了巡视工作,并于828反馈了巡视意见。新平县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新平县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思想,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性。一是把主体责任扛稳。制定新平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化。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人大、政协、两院党组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书15份;县委与65个单位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二是把主体责任抓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专题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分析研讨,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分内意识、担当意识;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8次、专题研究部署工作4次,县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亲自督办重要案件4;完善县委常委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工作制度,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委班子成员召集主管、分管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工作563 次,与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99 人(次),上廉政党课 29次。各级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上廉政党课178次。三是把主体责任做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约谈、述廉等制度,县委书记、副书记约谈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89人(次);2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专题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改进责任制考评工作,组织开展上半年责任制落实监督检查、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县委常委带队进行年终考评,评出59个优秀单位、4个合格单位、1个不合格单位,通报表彰先进集体22个;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实施责任倒查19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进“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构建,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一是着力强化履行监督责任意识。召开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座谈会,对落实监督责任进行专题研讨,着力深化“三转”、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二是着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书记、专干各1名;强化工作领导、指导力度,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24人(次);完善乡镇(街道)自办案件考核机制,对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2015年,乡镇(街道)实现自办案件1011人。三是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对新提拔的50名领导干部及配偶进行“双谈”“双签”,筑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家庭拒腐两道“防火墙”;利用新建的县干部教育培训站廉政警示教育展厅开展警示教育33批(次)1000多人,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150余场次,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纪律审查工作信息4次;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发送廉政短信,发布反腐倡廉新闻稿件1448条(篇)。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创建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7个、市级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个;开展“移风易俗、俭约办事”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廉政诗书画展、廉政文艺下乡等群众性廉政文艺宣传活动。四是着力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巡查制度,完成常规巡查5项、专项巡查6项,发现问题53个,已限期整改。强化领导干部廉政动态监管,提供县管干部廉政意见32437人、评先评优廉政情况171813人、经济责任审计复函4份;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宜22人(次)、外出学习考察备案289批(次)。聘请特邀监察员15名,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五是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推进会,修订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整合力量,聚力突破案件。开展反腐败协作配合事项20项次、案件查办协作9件次,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线索27条。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4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61人次,依法处置2人次;审计部门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38件,处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7条,党纪立案审查3034人。按“四种形态”处理违纪党员干部58人,其中: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5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3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6人。

  3、关于“土地、项目、资金等领域和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强化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矿产资源开发等监管。监管工程项目招投标125项;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38件、项目选址意见书22件、用地规划许可证27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54个,审查、评审项目规划设计方案17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163个(其中:政府采购项目23个,土地、矿产权交易14个);落实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6543.17万元,办理农民工工资准备金22430.48万元。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管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农村基层民主议事决策程序,落实村务、财务、账务公开制度,健全村级权责清单,厘清责任。强化“三资”监管,整合民生资金监管、“三资”监管、“五级联动”监管等监督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的监管模式,受理并限时办结群众合理诉求件8756件,群众满意率97.6%;全县代管农村集体资金2.83亿元、固定资产3.59亿元、集体资源192.71万亩;监督发放民生资金2.29亿元。强化扶贫救灾和支农惠农资金监管,监管兑付城乡低保资金4084.52万元、五保供养资金247.58万元、医疗救助资金902.68万元,发放救济粮51万公斤、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772.49万元;良种补助292.8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2431万元,兑付农户公益林补助2820.63万元。三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11人,给予开除党籍6人、党内警告5人;查处农村土地流转中虚增面积套取流转资金案件33人;查处云南省新平林业局以单位职工个人名义违规申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9.49万元的问题,给予党政纪处理4人;查处截留贪污分散供养五保户救济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社会救济金案件22人,虚报冒领惠农补贴案件11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私自改变资金用途、私设“小金库”等案件33人;查处平掌乡联合村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李连成贪污分散供养五保户救济金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漠沙镇鱼塘村党总支书记龙平学、主任白文豪、上下腊东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张标城在土地流转中职务侵占,老厂乡太桥村委会农科员、广播员许学勇套取良种补贴和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等一批村组干部同流合污、集体贪污受贿的典型案件。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1、关于“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从严控制会议,精简文件简报,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12次,减22.2%;县委发文30个、县委办发文64个,县政府发文119个、县政府办发文172个,同比减少101,26.1%。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充分利用“玉溪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0A系统)审阅办理非涉密公文。二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落实市委《关于落实“不跑上层下基层、不看关系看政绩”导向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新平县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制度(试行)》《新平县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和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等要求,39名县级领导到基层调研共1311天,撰写调研报告39篇,心得体会129篇、调研日记336篇,收集意见建议1116条,协调项目312个;全县市级职工挂包帮群众1529人、县级职工挂包帮群众2922人、乡镇职工挂包帮群众493人,实现3个贫困乡、13个贫困村、127个贫困小组572520385人农村贫困人口挂包帮全覆盖。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支帮办队伍”的“四个一”帮办工作制,印发《关于对2015年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确定42名县处级领导,联系105个重点工作和重点企业;实行“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名领导”的总承包制,明确20名县级领导、60余个单位抓责任落实。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确定具体督查任务,赋予协调指挥权、责令限期整改权、干部调整权、问责建议权,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整治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项目不推进等问题。全年实施各类监督检查830余项次,督查重点建设项目72次,监督实施“三重一大”事项482项(次);下发督办通知20次,问责17人。四是深化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6571项、责任清单49918项,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法定化;精简政府机构3个,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4项,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9项、收费项目2项,调整55项;39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构建便捷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县财政投入158万元,建成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覆盖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区)的一站式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

  2、关于“部分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善担当、不负责任”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奖惩机制,营造“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干事创业氛围。制定《新平县落实〈关于玉溪市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从七个大的方面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了明确奖惩规定;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整治“为官不为”的通知》《新平县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建立甄别宽容失误机制,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干事创业环境;整治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12种“为官不为”行为。县委领导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格执行《新平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新平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督促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今年以来,对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4名科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二是完善稳增长政策扶持机制。制定《新平县关于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进行专项检查谈话332人次,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研究措施对策,鼓足干劲、增强发展信心。

  3、关于“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相关规定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二是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与编制机制,严格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严格执行《新平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新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新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控公务经费,压缩行政成本。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经费支出6841万元,同比减少1206.59万元,下降14.99%。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纪律作风督查5次,覆盖5个酒店、4家超市、16家“农家乐”。三是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3次,覆盖68个单位和服务窗口,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上班期间玩游戏、睡觉等不务正业的24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责成单位进行问责;开展乡镇(街道)干部“走读”情况专项督查调研,强化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周末值班制度;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聚众赌博专项整治,查处赌博案件5起,查处涉赌人员26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15人,治安罚款处罚11人,涉及单位职工1人。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极少数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新平县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试行)》《新平县关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新平县乡镇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要求班子成员对每个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态。二是制定《新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办法,将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大局意识、组织观念、解决重大问题、敢于担当等方面内容列入综合考评,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激励引导、约束惩戒和责任追究。强化对领导干部经常性了解和日常监管,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部署中的政治态度、工作能力、勤政廉洁等情况,就政治纪律、道德品行、廉政勤政、选人用人、为官不为、不敢担当、工作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13人。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完善”的整改情况。新平县拟定《新平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办法》《新平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等7个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力求干部配备人岗相适。制定《新平县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采取择优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施行)》,制定《新平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对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成果,适时调整,实现干部配备人岗相适。二是合理有序流动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进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进一步提升工作积极性,保持队伍活力,盘活干部资源。2015年以来,乡镇(街道)之间交流15名、乡镇(街道)与部门交流27名、部门之间交流90名。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依托县委党校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抓好大规模轮训干部,做好干部调训等工作。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外干部、妇女干部、机关党建工作、宗教三支队伍等50余个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3万人次;举办2015年科级干部培训班、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第四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近1000人;组织150名科级干部到县干部教育培训站开展警示教育。四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消除监管盲区。坚持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建立多层次“监督圈”,随机抽查核实60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报告不规范、漏报项目的11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向社会公开123807016120干部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对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情况的反映;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敏感节点等时段,不定时采取电话抽查、单位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干部8小时以外的活动,强化干部8小时以外的“盲区”管理。制定《新平县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新平县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开展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吃空饷”“带病提拔”干部倒查等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党员干部管理新常态。截至201512月,全县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比例达99.66%五是建立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对象建库管理机制。制定《新平县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完成“四类”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储备正科级后备干部70名、副科级99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3名;中长期培养对象正科级32名、副科级46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1名。后备干部培养中进一步突出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实现后备干部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新平县委反映。联系单位:中共新平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7-7013976;电子邮箱:xp7011411 @163.com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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