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四项主要问题:“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具体问题:“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尤其是西双版纳州等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二、整改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排放管道;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4.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防因农村露天焚烧垃圾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5.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切实抓好工矿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发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整改成效 1.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方案,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管控。通过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及对超过三个月未开工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场容场貌明显改观,扬尘集中整治达到预定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 2.制定了秸秆焚烧控制工作方案,秸秆焚烧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落实焚烧责任,各级政府积极履行秸秆焚烧主体责任,与种植大户签定《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责任书》,引导农户开展秸秆粉碎还田,全面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县、乡、村、组、村民五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全力做好焚烧督导检查,没有出现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情况。 3.制定了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餐饮油烟治理得到有效监管。扎实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摸底排查,采取边宣传、边告知、边整改的模式,将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中,耐心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倒逼餐饮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油烟乱排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同时结合群众的反映和投诉,对重点区域餐饮门店加大检查频次,完善餐饮油烟投诉举报受理、联动执法等管控机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油烟污染问题不反弹不变质。 新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