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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的公示 受理编号: D53040020221109012 交办问题简述: 位于新平县扬武镇老白甸村委会和顺水村委会交界处的振兴养猪场,占地约2000平方米,养殖废水排入底戛村民小组河道(该河水为村级饮用水源),污染底戛、老五命、皮挑寨三个村民小组饮用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 新平县高度重视,11月10日,新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及扬武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群众举报的振兴养殖场不存在,通过走访、排查举报人投诉的地点,确认群众举报的对象为新平扬武德欣种养殖家庭农场(养猪场)。 新平扬武德欣种养殖家庭农场(养猪场)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老百甸村委会扬马路旁(顺水摆夷寨),该家庭农场于2019年3月8日与德康农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代养合作协议,2020年5月底主体工程建成;2020年9月26日开始关猪运营。建设规模:年存栏母猪150头,年出栏肥猪3000头。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存栏生猪2259头。举报的情况属实。 检查发现的问题: 1.养殖场干湿分离棚到粪污处理池之间雨污分离不彻底,在下雨等水量大时,存在雨水流入粪污处理池、粪污顺排水沟流出情况; 2.养殖场下方约500米处设置有5个氧化塘,其中有3个简单设置一层防渗土工布,另2个未采取防渗漏措施;5个氧化塘均无截排水设施,存在粪污蓄满后溢出流入箐沟污染摆依寨河的风险隐患; 3.老五命小组在葫芦箐取水,皮挑寨、底戛两个小组在三叉箐水库取水,摆依寨河仅作为底戛小组干旱季节取水的备用水源,存在养殖废水外溢对底戛小组饮水造成污染的风险隐患; 4.土地消纳面积不足,仅有44亩土地用于粪污消纳,综合利用管网不完善,无法满足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 处理整改情况: 1.立即对干湿分离后的干粪进行清理,对干湿分离棚露天排水口进行封堵,完善养殖场雨污分离设施,减少污水排放总量; 2.拆除排污管道,5个氧化塘今后不再做粪污收集使用,对2个无防治设施氧化塘进行清理,另外3个氧化塘内粪污利用周围花椒地逐步进行消纳;重新选址,启动氧化塘搬迁新建工作;新氧化塘未建成投入使用前要求养殖户用吸粪车将粪污清运至尼鲊村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还田利用; 3.正在与就近村组群众进行协商,计划落实不少于600亩土地对其养殖粪污进行综合利用; 4.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措施: 1.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积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于2022年11月13日完成上报。 2.选址新建与养殖场养殖量匹配的氧化塘,满足防漏、防渗、防雨的总体要求,同步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管道布局。 3.督促养殖户加快对原3个氧化塘内粪污的消纳工作,杜绝出现粪污雨季外溢污染情况。 4.组织当地群众到平甸乡、新化乡等粪肥还田效果明显的乡镇进行实地参观,消除群众顾虑,转变群众观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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