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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开(第八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21 11:11   点击率:929打印】【关闭

  2022112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

D53040020221115006

新平县扬武镇扬武社区至鲁奎山方向三公里处的“荣烽养殖场”,无环保设施,养殖废水、粪污直排污水收集塘,雨天存在污水外排情况;病死猪随意丢弃于污水收集塘导致恶臭污染周边环境。

新平县

水、大气、其他

经查证,部分属实。1.“荣烽养殖场”现更名为“晨海得春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规范,存在粪污外排情况。2.周围未发现随意丢弃的病死猪。

部分属实

1.立即取缔养殖场外沉淀池设置的排放口。2.立即对4个土坑氧化塘废水进行清掏还田资源化利用,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3.氧化塘四周做好雨水引流和盖顶。4.进一步加强异味防治措施。5.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0

D53040020221115010

新平县民族广场左侧广场院子小区背后约10米处的养猪养羊场(约10头),臭气扰民。

新平县

大气

经查证,属实。该区域共有两个养殖场,对养殖粪便及拉运牲畜时留下的少量粪便清理不及时。

属实

1.责令李某某养殖场停止山羊屠宰行为,转运目前临时圈养待宰牲畜,清理场内堆积的粪便。2.责令黄某某养殖场于1231日前逐步消化存量生猪并退出养殖。3.立即对养殖场周边的粪便进行清理,并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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