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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开(第十一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25 10:11   点击率:767打印】【关闭

一批   20221123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处理情况

2

D53040020221118002

新平县水塘镇石羊江与大春河交汇处的大春河沙场,粉尘污染,沙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且疑似生产废水直排河道。

新平县

大气、水

经查证,部分属实。群众举报对象为新平华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降尘抑尘措施未落实到位。加工区生产废水收集沉淀池外渗进入大春河。

部分属实

1.要求企业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2.立即对物料、产品堆场采取有效的遮盖、洒水等降尘抑尘措施。3.立即对收集沉淀池进行防渗整改,杜绝生产废水外渗进入大春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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