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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2-05 21:12   点击率:699打印】【关闭


根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人民政府决定2022年12月6日上午10时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方式及时间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平县人防办)组织鸣放防空警报3分钟,2022年12月6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03分。

二、注意事项

此次试鸣防空警报,是依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组织实施,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时向干部职工、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防空警报时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任何人不得趁试鸣防空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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