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3年)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4-13 16:04   点击率:10打印】【关闭

新平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上级民政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新平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全县有关社会救助、养老、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报请委、政府的涉及民政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有关民政重大政策措施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调整和废止。

五、涉及民政重要投资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使用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六、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七、其他涉及民政事业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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