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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决议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7-01-03 00:01   点击率:106打印】【关闭

  

  新人发〔2016〕59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决议

  (2016年12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顺平所作的《关于提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议案》及规划的情况说明,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确保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中心,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 在全社会掀起宪法宣传教育的高潮,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抓好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突出抓好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提升全体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这个关键,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提高守法自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丰富载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途径。要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四、健全机制,完善普法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积极构建与法治新平建设相适应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督促引导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和执法内容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量、市场主体力量、公务员关键力量的作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县级财政要按相关要求把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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