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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扎实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近日,玉溪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处负责人侯春忆一行4人到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指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听完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普宇辉就我院未检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对我院未检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树立特殊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未成年人检察是未成年人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要求是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二、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明晰未检工作的职能定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在2017年4月底以前全面实行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专门办未成年人案件,基层院在大部制下设办案组专门办理未检案件,并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 三、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未成年人案件具有特殊的办案程序,例如提供法律援助、制作社会调查报告、走访帮教、心理测评、亲情会见等,因此,有需要走特殊程序的未成年人案件时,注重与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公诉科/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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