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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为了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落实,新平法院正确把握司法责任制的丰富内涵,在推进的深度和成效上不断突破,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 一是院领导办案常态化。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是适应司法改革形势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新平法院改变了原来的院、庭长审批制,明确了院领导、部门领导的办案基数,进入员额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类型案件。4月19日,新平法院院长马武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抢夺案件,这是新平法院院长入额员额法官后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充分发挥了院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带动了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有利于提升法院审判质效,增加法院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二是员额制改革专业化。科学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员额数量,完善入额遴选方式和程序,突出考察办案情况和能力。新平法院进入首批员额的法官全部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公示、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一系列遴选程序,确保了入额法官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办案能力强,最终有20名法官进入员额。针对未入额的法官已进行合理安置,全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转任。 三是审判团队配置科学化。新平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官与审判辅助岗位的职责权限,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院机关、派出法庭筛选出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1+1+1”的独任法官审判团队,由员额法官负责核心审判事务,法官助理负责专业性审判辅助事务,书记员负责一般性诉讼辅助事务。新平法院组建的三类审判团队运行以来,截至2017年4月30日,刑事审判团队月均结案26件,民事审判团队下设4个合议庭,院机关2个合议庭月均结案40件,戛洒法庭月均结案22件,漠沙法庭月均结案18件。(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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