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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7年上半年,共淘汰营运黄标车17辆,老旧车317辆;对县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专项治理台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标准化施工。加大县城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已购置一辆洒水车及机械化清扫车,定时定点对县城主要街道进行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 二是以黑臭水体整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对县城内重点水域设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及时打捞垃圾杂物,确保水体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2017年上半年,共清理平甸河淤泥杂草、垃圾128800平方米;积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2017年以来新增了新平三小路段2公里污水管网,污水全部排于新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7年上半年新平县污水厂共计处理污水144.9978万吨,产泥378.3吨,COD消减319.9吨,氨氮消减55.06吨,污水处理达标率100%,污泥处置规范达标率100%。 三是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2017年以来,对建筑噪声监察共出动21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及时查处扰民施工工地2家。在2017年中高考之际,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切实从源头上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到“绿色护考”。(葛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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