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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业务推进联席会议


来源:新平县农业局 时间:2018-05-18 11:05   点击率:174打印】【关闭

 

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确权事宜跨乡镇行政区划、确权土地与收储土地或库区用地相重合等突出问题,近日,县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业务推进联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确权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华、副县长(县确权领导小组副组长)刀文高出席会议,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县确权办全体人员共32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刀副县长主持。

会上,县确权领导小组常务副主任尹世华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确权事宜跨乡镇行政区划、确权土地与收储土地或库区用地相重合等突出问题,并作了说明。

会议要求,一是纳溪居民小组69户居民不愿意确权问题。由古城街道办事处牵头,明确专人负责,水利、国土指定领导和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街道,会同村、组负责人,按水库淹没区、水保区和附属设施设计要求,与88年原图纸比对重新划定界线,形成方案,求同存异;二是纳溪小组“老马家山”(纳溪超限超载处)土地征用后未兑现补偿款要求确权问题。遵行依法依规原则,坚持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不确权这个核心,国土部门尽快明确地块权属,有关部门配合街道、村、组引导群众,做好其他地块的确权工作,做好新的矛盾纠纷的调处,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三是针对土地确权工作中矛盾纠纷处理问题。明确时间节点为2018年5月30日止,要求乡镇(街道)100%调处,并形成材料,建立档案。

会议认为,一是县内飞田飞地即两权分离问题。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维持现状为原则。必须确权颁证的,在政策框架内,维持一、二轮承包给谁就确权给谁,所有权方和承包方要协商解决,涉事的乡镇(街道)村民小组要把工作做细做实,签订完善协议,形成会议纪要,规范痕迹管理,建立档案;二是针对国土部门收储后尚未征用和居民小组自行收归集体的承包土地涉及承包土地如何确权。涉及桂山、古城街道土地征收和收储的,坚持土地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为底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不确权到农户,只确权或登记到居民小组。

最后,王副书记对今后确权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县确权办要分类、突出重点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做好全县确权统筹协调工作,倒排时间、进度和阶段计划,做好档案痕迹的查缺补漏工作;二是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动员好干部和群众,确保签字率,加快矛盾纠纷的调处,尽快完成登记颁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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