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要闻

新平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7481名困难群众受益


来源:新平县民政局 时间:2018-08-13 16:08   点击率:154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新平县再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新标准于7月1日起执行,将有7481名困难群众受益。

按照新标准,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4元,达到每人每月5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0元。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155元,达到每人每月665元。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新平县民政局  罗永云)

上一篇:新平县强化五项措施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下一篇:新平县进一步强化疫苗监督检查工作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