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20190924050533851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24 15:09   点击率:42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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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办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的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七)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宣传外事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务。

(九)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审查、解释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十五)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十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承担人大、政府、政协三大机关综合办公楼及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的日常维护、维修等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接待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8001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80013.61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20302.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2169.39元,占总支出的96.64%;项目支出548133.31元,占总支出的3.3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27%

(一)基本支出情况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72169.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133.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8695.7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6967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82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064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省级考核城乡统筹转户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710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2736.00元,完成预算的84.2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3636.00元,完成预算的9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100.00元,完成预算的68.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94024.45元,下降14.7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4992.45元,下降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9032.00元,下降29.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3636.00元,占71.86%;公务接待费支出479100.00元,占28.14%。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3636.00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363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9100.00元。

4.国内接待费支出479100.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6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844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察调研、监督检查、企业商务接待、民间团体组织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5.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4943.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4%,原因分析: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2053503.66元,其中,无流动资产,固定资产22053503.6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803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08031.33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2205.35

0

2205.35

922.92

931.88


350.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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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403022249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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