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3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2.承办省、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5.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6.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7.调查了解、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相关决策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8.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县人民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10.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1.负责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 12.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3.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14.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协助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务。 15.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6.管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筹备县政府常务会、经济运行分析会等重大会议; 2.撰写年度县政府工作报告; 3.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4.全县应急值班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6.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协助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务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股、督查室、重点工作协调办、政策法规和办文股、议案提案股、政务公开和信息股、外事股、综合股、行政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56,251.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6,251.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66,890.67元,下降1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66,890.67元,下降14.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落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缩减不必要支出。本年度部分职工社保未缴纳,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56,251.66元。其中:基本支出7,532,886.15元,占总支出的71.36%;项目支出3,023,365.51元,占总支出的28.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66,890.67元,下降14.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17,269.97元,下降23.53%;项目支出增加550,379.40元,增长22.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社保、公积金未缴纳,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申报重点项目较上年增加,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32,886.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29,943.18元,占基本支出的9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942.97元,占基本支出的6.68%。按照在职在编35人计算,办公费人均支出4,235.04元、邮电费人均支出1,085.71元、差旅费人均支出366.22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754.29元、福利费人均支出334.29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7,467.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3,365.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28,789.29元,主要用于调研工作会议及公务业务专项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14,653.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支出; 3.死亡抚恤(项)支出18,546.00元,主要用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 4.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支出651,823.13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5.事业运行(项)支出1,809,554.09元,主要用于县级五个集中办公区域管理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6,25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66,890.57元,下降14.34%,主要原因是落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缩减不必要支出。本年度部分职工社保未缴纳,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19,56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5%。其中: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4,198,530.6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28,789.29元,主要用于调研工作会议及公务业务专项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14,653.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支出; “2010305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支出2,068,041.5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1,809,554.09元,主要用于县级五个集中办公区域管理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0,67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4,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541,692.7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08,431.6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8,546.00元,主要用于遗属困难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4,91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5,364.8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513.3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4,646.6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3,390.8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1,0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81,097.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00.00元,决算为960,35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651,823.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87%,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45,593.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16%,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决算为162,936.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97%,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2,936.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0,35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651,823.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45,59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决算为162,93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3辆公务用车,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9,566.61元,下降1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23,481.73元,增长2,199.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3,482.62元,下降8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434.28元,增长22.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审批和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车辆闲置和空驶情况。同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费用,通过定点维修、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开会、培训及下乡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调研指导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350.00元,比上年减少9,184.15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落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缩减不必要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477.28元、邮电费人均支出36,000.00元、差旅费人均支出8,022.72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20,000.00元、福利费人均支出7,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261,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7,954,676.72元,其中,流动资产212,255.21元,固定资产7,742,421.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397.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104.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3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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