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33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他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档案、机要、综治、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工资、信访、党群、党风廉政、督查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各项收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监督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初审、审核、转报等工作。 2、建设管理股。规范管理全县建筑市场,提出全县建筑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意见建议。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工程检测、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等企业和机构的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贯彻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技术进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指导、监督施工图设计审查(含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有关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参与震灾调查和经济损失评估,组织实施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示范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计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贯彻执行市政公用事业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照明)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热力、公厕)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拟订城镇绿化、海绵城市行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参与园林绿化建设重大项目审查,指导和监督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国家海绵城市管理工作。 3、住房保障和人民防空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监管、城镇住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指导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机制,指导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房产测量面积管理及危房鉴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等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人民防空保障计划,拟订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和定额管理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拟订县级机关战时编制体制方案,并组织防空指挥训练和演练。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实施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和试鸣、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统和防空防灾数据库等建设,负责信息采集报送、存储、宣传相关工作。承担新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下设三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县房管所,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县质监站。相关职能(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稳步推进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重点项目续建;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新建;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3、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按上级要求稳步推进新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各项工作。 4、积极开展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创建及申报工作。 5、其他重点工作。如城市管理、节能减排、人防工作、建筑业、房地产业、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都按行业规划完成的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6人,非财政供养1人(停薪留职)。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退休1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0万元,政府性基金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较2020年部门财政总收入 1730万元增加1280万元,增74%,其中: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1万元增加1309万元,增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9万元减少29万元,减4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预算安排从2016年起欠拨全县职工住房补贴资金2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为本年安排污水管网维修资金减少29万元形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0万元(本级财力299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较2020年部门财政总收入 1730万元增加1280万元,增74%,其中: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1万元增加1309万元,增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9万元减少29万元,减4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预算安排从2016年起欠拨全县职工住房补贴资金2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为本年安排污水管网维修资金减少29万元形成。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万元,较上年同期681万元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形成(上年职工人数39人);项目支出2351万元,较上年同期1049万元增加1302万元,增124%,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预算安排从2016年起欠拨全县职工住房补贴资金2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为本年安排污水管网维修资金减少29万元形成。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较上年同期69万元增加6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53万元,较上年同期51万元增2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490万元,较上年同期541万元减51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392万元,较上年同期1069万元增132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659万元,项目支出2351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万元,住房公积金6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法律顾问费2.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接待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9万元,其中:退休费生活补助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1万元(住房补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均为预留项目,其中:购台式计算机根据实际,增人才会购置),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0万元,较上年同期19万元减少8.8万元,下降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同期0万元,增0%(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没有变化(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万元,较上年同期7万元减少4.50万元,下降64%,全年国内预计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左右,预计接待2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本县内部不得相互接待,我局控制接待费等支出形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万元,较上年减少4.30万元,减少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较上年同期13万元减少4.30万元,减少3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今年财政核定编制数3辆,实有4辆(其中1辆为县政府批准,租用县国资公司车辆,使用在农危改项目用车),租用1辆车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相应的车辆运行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污水管网维修项目资金20万元,主要绩效指标:清理截污管网面积:528平方米,预计工时:783小时,清理截污管每平方米综合单价:398元,提升及美化人居环境:100%。 2、职工住房补贴项目资金2331万元,主要绩效指标:2016年-2018年应补贴按月发放职工人数:8262人,2019年-2021年应补贴按月发放职工人数:11000人,2019年-2021年应补贴一次性发放职工人数:297人,本职工住房补贴标准:410元,兑现准确率:50%(根据县财政运行状况可能调整)。 3、本条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只减少2人,车辆等费用保持不变,故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3300111 新平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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