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2 11:09   点击率:247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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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草案。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他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县城品质。围绕双十目标,有机衔接城市更新改造与美丽县城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着力建设服务优良、功能配套、环境优越的宜居小区,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美丽县城已完成新平三中、新平县第二第三幼儿园建设、第一小学扩建、人民医院改扩建、文化路改扩建、桂山一小规划道路建设、体育森林公园、新平大道改扩建、桂山路改造、西园路改造、东互通A匝道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县城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工程等,累计完成投资28.80亿元。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32.39亿元,2022年内计划完成投资8.19亿元,已开工11个,开工率64.70%,完成投资3.61亿元。其中,新平县县城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82,624.50万元,目前已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获得8,262.00万元基金支持,污水工程、垃圾工程已开工建设。

2.推进美丽乡镇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已启动漠沙镇、戛洒镇等11个乡镇(社区)项目建设,其中漠沙镇、戛洒镇的两污已投入使用,完成投资26,460.00万元。二是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排查3840栋,存在安全隐患的152栋,完成整改127栋。三是加快推动农村危房改造,2022年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共实施328户,截至目前已开工311户,已竣工224户,收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3.20万元,已兑付60.73万元。

3.加强住房保障建设,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收到申请2797份(其中特殊优抚人员342份,一般人员2455份),已完成特殊优抚人员选房签订租赁合同;二是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报名申请审核131户,完成发放85户,发放金额22.056万元;三是加快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3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3.29亿元。四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新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计局小区等22个小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人民防空管理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为:办公室、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人民防空管理股。

2.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

特别说明:4个事业单位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没有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平台租用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656,22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56,224.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359,017.81元,下降9.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340,417.81元,下降9.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6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22年年初无结转结余资金,加之县级财力紧张,相应减少2022年度单位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2,656,224.26元。其中:基本支出7,248,241.42元,占总支出的4.20%;项目支出165,407,982.84元,占总支出的95.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754,597.81元,下降21.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2,693.69元,增长9.07%;项目支出减少47,357,291.5元,下降22.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县级财力紧张,相应减少2022年度单位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48,241.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63,807.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4,433.57元,占基本支出的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407,982.84元。其中:人员经费624,017.40元,公用经费99,783,965.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00,000.00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140,106.66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56,438,758.78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用于新平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880,000.00元;新平县2022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专项资金5,530,000.00元;2022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7,000,000.00元;2021年新平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平大道道路修复项目)15,000,000.00元;玉溪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县老城片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借款利息支付专项资金2,003,858.78元;新平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8,230,00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2,088.00元;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2,810.00元;2020年市预算内剩余项目(防洪排涝)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玉溪市2022年第一批市预算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元;20162021年职工住房补贴专项经费45,000.00元;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专项经费5,000,000.00元;玉溪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县老城片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借款本息60,000,000.00元;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0,000,000.00元;新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499,000.00元;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及政府贴息专项经费37,997.40元;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聘请第三方技术人员专项经费1,200,000.00元;新平县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资金贷款本息专项资金1,558,441.02元;住房租赁补贴发放541,020.00元;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工作经费77,767.64元。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美丽县城”已完成新平三中、新平县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建设、新平县第一小学扩建、县人民医院改扩建、文化路改扩建、桂山一小规划道路建设、体育森林公园、新平大道改扩建、桂山路改造、西园路改造、东互通A匝道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县城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工程等,累计完成投资28.8亿元。二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新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计局小区等22个小区)。三是加快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包含高层住宅、商业、商住楼、市政道路工程等内容,累计完成投资13.29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56,224.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35%。与上年相比减少82,340,417.81元,下降43.34%,主要原因分析:单位2022年年初无结转结余资金,加之县级财力紧张,相应减少2022年度单位项目资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党建经费4,898.00元(支付党刊等办公费);

2.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县城规划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85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各项保险等;

4.卫生健康(类)支出560,73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

5.城乡社区(类)支出53,980,12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发放职工住房补贴,以及“美丽县城”项目建设等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49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类)支出51,210,614.8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7%。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704.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418.3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00.00,支出决算为88,704.31,完成年初预算的5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418.31,完成年初预算的6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86.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等形成。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89.49元,增长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12.49元,增长1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23.00元,下降38.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购买年份已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有所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县城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改造、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县城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改造、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433.57元,减少888.63元,下降0.23%,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严格控制办公经费审批及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88,704.31元,办公费93,601.26元,邮电费7,000.00元,差旅费46,299.00元,会议费5,079.00,劳务费61,200.00元,福利费15,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7,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7,997,587.44元,其中,流动资产73,447,566.45元,固定资产4,550,02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9,836.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997,587.44

73,447,566.45 

4,550,020.99 

1,487,942.79 

127,160.98 

0.00 

2934917.22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3301111


附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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