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13 08:02   点击率:57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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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草案。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他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人民防空管理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稳步推进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重点项目续建;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新建;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3.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按上级要求稳步推进新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各项工作。

4.积极开展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创建及申报工作。

5.其他重点工作。如城市管理、节能减排、人防工作、建筑业、房地产业、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都按行业规划完成的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4.4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94.08万元,下降52.8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本年财政预算安排,减少西片区城镇化建设及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支出责任相关预算安排,导致年初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84.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4.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4.48万元(本级财力2,584.4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94.08万元,下降52.8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本年财政预算安排,减少西片区城镇化建设及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支出责任相关预算安排,导致年初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4.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8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4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退休1人形成(上年在职在编人员39人,退休人员15人)。项目支出1,907.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0.24万元,下降60.2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本年财政预算安排,减少西片区城镇化建设及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支出责任相关预算安排,导致年初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安排支出1.61万元:局党总支及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6.2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7.2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安排支出57.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30.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1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25.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16万元: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2120101 行政运行安排支出482.50万元: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编制外长聘人员等支出。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安排支出300.00万元:2015年至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贴息贷款专项资金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60.8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 购房补贴安排支出1,600.00万元: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专项经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0万元,较上年17.60万元减少8.90万元,下降50.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减少4.00万元,下降8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本县内部不得相互接待,我局控制接待费等支出形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万元,较上年12.60万元减少4.9万元,下降38.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较上年12.60万元减少4.9万元,下降38.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说明:今年财政核定编制数3辆,实有4辆(其中1辆为县政府批准,租用县国资公司车辆,使用在农危改项目用车),租用1辆车财政预算没有安排相应的车辆运行费用)。

减少原因: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专项经费1,600.00万元。主要绩效指标:应补贴退休有房不达标职工227人;应补贴退休无房职工271人;应补贴在职死亡职工28人;获补覆盖率95.00%;保障退休、逝世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受益对象满意度8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5.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38万元。其中:安排办公费15.60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6.08万元,福利费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其他人员支出6.12万元。与上年对比,相较于49.99万元减少1.61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名,且单位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519.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44.76万元,固定资产174.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7,590.55万元减少71.15万元,下降0.9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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