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承担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拟订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承担城区路灯规划和城市景观灯饰设置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 4、承担城镇燃气设施新建和改造行政审批职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承担燃气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参与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和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拟订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管理的标准。承担核准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水处置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提出园林绿化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建议,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编制辖区绿地系统规划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各级各类公园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8、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呼叫中心系统服务热线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项目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应用工作,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网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工作。 10、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承担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业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新平县机构改革新设部门,局机关设3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下属6个事业单位(原录属于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是新平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新平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新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平县桂山公园管理所、新平县龙泉公园管理所,新平县花山公园管理所。城市管理局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供养部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城管部门编制总数为7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6人,工勤岗位编1人),年未实有人数7人;事业编制为67人,年未实有人数为67人;2019年度未有退休职工28人,均为事业退休人员。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制定各项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践行“721”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定了《关于整治县城货运车辆乱停乱放的实施方案》《新平县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方案》《新平县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平县城镇燃气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平县县城黑臭水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为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2、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完成了民族广场和市政道路人行道各种地砖更换256.45m2;修缮路缘石及树坛砖43.75m;清理雨水箅子(河滨路、新平大道、南城区二横八纵、富新路、商贸城)等64个,更换窨井盖31套;投资18.55万元完成公厕无障碍通道工程;投资38.06万实施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小车、摩托车)划线工程;投资10.1万元完成新增(更换)交通标志牌162块;投资114万实施县城西园路、平山路、太平路、桂细路、青龙路等7条市政沥青路面局部修复,面积18000㎡;投资8.4万恢复县城西园路、平山路、太平路、桂细路、青龙路等7条市政沥青路面局部交通标线施划工作。 3、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4、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5、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第二部分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含勤岗1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1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4.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新平县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本部门2019年财务总收入247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9.3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56.58万元,增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4.8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84.89万元,增长100%,其余各项收入与上年相一致为0万元零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14.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14.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9.31万元(本级财力2829.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4.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214.20万元比上年的2472.73万元增加了741.47万元,增长了30%,主要增长原因是本部门为2019年新设机构,2019年度1-3月份收入支出财务核算并入新平县住建局进行核算,所以2019年本部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年度核算中缺少了一个季度的经费,故2020年比上年增长。 三、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总支出 3214.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1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31万元,比上年的2067.39万元减少了838.08万元,减了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城市管理岗位服务费1000万元纳入基本支出核算,而2020年按财政安排纳入了项目核算减少导致;项目支出1984.89万元,比上年的405.34万元增加了1579.55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城市管理岗位服务费1400万元纳入项目支出核算,而2019年按财政安排纳入了基本支出核算减少导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5万元,2、卫生和健康支出93.78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2879.63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99.9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2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8.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0.36万元),项目支出1984.89万元。 四、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功能科目分组,暂时无主要用途项目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的补助事项按功能科目分组,暂时无主要用途项目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84.89万元,支出项目为新平县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用,2019年纳入新平县住建局核算,2020年经部门间协商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纳入政府性基本项目支出核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资金22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0万元,项目支出149.8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控制数为21.60万元比2019年的17.50万元增加了4.10万元,增长了23%,主要增长原因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年初预算控制数17.50万元为从新平县住建局划转分配数且不含2019年1-3月份实际支出数,故2019年本部门本部门三公经费不是实际的一个预算年度经费,而2020年度为一个完整的预算年度经费支出数,故导致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5.60万元,比上年度的7万元减少了1.40万元,减少20%,主要减少原因与业务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有关;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的10.50万元增加了5.50万元,增长52%,主要增长原因为本部门2020年度局机关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导致新增经费和新增了一个季度的支出经费导致增长率增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以上年相一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基本支出1229.31万元,比上年的2067.39万元减少了838.08万元,减了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城市管理岗位服务费1000万元纳入基本支出核算,而2020年按财政安排纳入了项目核算减少导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本部门项目支出1984.89万元,比上年的405.34万元增加了1579.55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城市管理岗位服务费1400万元纳入项目支出核算,而2019年按财政安排纳入了基本支出核算减少导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公开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维修维护,城市管理及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城市综合管理各方面的内容。 2、完成城市管理县城环卫、园林管理综合维修维护内容,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升城市品位。 3、开展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审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成果,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和美丽县城。 4、完成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等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 5、完成市场运作化模式城市管理服务政府购买项目工作任务。 6、完成县城路灯维修维护管理工作,按月监督管理确认配电购买工作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及所属6个事业单位按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内容为依据,2020年度主要完成的年度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各方面的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3、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各方面内容、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日常管养和综合维修维护;5、承担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的引进,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第三部分: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800111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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