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工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9-15 09:09   点击率:67打印】【关闭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工业经济和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为全县进出口企业提供信息和服务;贯彻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

(二)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县级财政工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产业经费预决算和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销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不含发展规划的制定)、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布局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构调整、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

(四)推进工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五)监测分析工业运行、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对外经济合作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运行调控方案,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区域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六)承担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承担指导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负责工业和信息行业管理、盐业行政管理、电力和煤炭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工业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的项目管理;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新上工业项目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登记备案;负责省、市级审批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上报;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权限范围内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监管。

(九)负责科学技术管理。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研、论证和评估工作;组织引进高新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科技攻关及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各类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验收鉴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上报;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负责知识产权管理。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及组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负责专利信息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研究制定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专利保护工作,推动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

(十一)负责商贸流通管理。综合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商务工作。协调监督县商贸行业卫生、安全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内外贸企业,协调做好统计分析;指导全县国内进出口工作;承办和组织县人民政府决定的各类贸易签约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核定编职为42人,其中:行政编职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职17人;2016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3人。2016年末实有退休人员42人。

2016年实有车辆编制7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共计3930.82万元,比上年的2663.86万元增加1266.97万元,增加47.5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64万元,占总收入的27.49%,科学技术支出1011.44万元,占总收入的2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7万元,占总收入的3.0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28万元,占总收入的1.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2.07万元,占总收入的35.4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8.77万元,占总收入的5.82%,住房保障支出49.36万元,占总收入的1.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共计382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42万元,占总支出的22.31%;项目支出2967.94万元,占总支出的77.6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42万元,比上年的684.44万元,增加167.98万元,增24.5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57万元,占总支出的49.10%,科学技术支出125.94万元,占总支出的14.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7万元,占总支出的13.8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28万元,占总支出的5.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0万元,占总支出的10.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24%,住房保障支出49.36万元,占总支出的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7.94万元,与上年1785.04万元,增加1182.9万元,增加66.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57万元,占总支出的21.01%,科学技术支出1269.8万元,占总支出的4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69.37万元,占总支出的36.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万元,占总支出的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工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5.36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99.61%。比上年的2459.48万元,增加1345.88万元,增加54.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15万元,占总支出的26.99%,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863.56万元,商贸事务140.96万元,知识产权事务7万元,组织事务6.9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68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395.73万元,占总支出的36.68%,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14.01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805.8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35万元,科技交流与合作80万元,科技重大项目25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10.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7万元,占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2.8万元,企业改革补助2万元,抚恤2.38万元。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2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医疗保障48.28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59.37万元,占总支出的30.47%。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645.87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13.5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万元,占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3.2万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4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9.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工信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1.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2016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预算的38.7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25.59万元,完成预算的60.7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方面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的结果。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1.92万元,比2015年56.39万元减少14.47万元,下降2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2016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9万元,下降18.4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0.78万元,下降29.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4.47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方面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2016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占38.9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25.59万元,占61.0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2万元,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初公务用车保有辆7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在编实有车辆4辆。

2.公务接待支出25.59万元。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25.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企业申报项目,项目备案,协调、汇报工作;省市领导督查、调研、指导工作及乡村干部协调、汇报工作,招商引资等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信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4万元,增加15.67%。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方面保障部门运行的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本级).xls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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