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9-21 14:09   点击率:220打印】【关闭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本级)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工业经济和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为全县进出口企业提供信息和服务;贯彻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

(二)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县级财政工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产业经费预决算和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销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不含发展规划的制定)、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布局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构调整、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

(四)推进工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五)监测分析工业运行、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对外经济合作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运行调控方案,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区域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六)承担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承担指导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负责工业和信息行业管理、盐业行政管理、电力和煤炭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工业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的项目管理;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新上工业项目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登记备案;负责省、市级审批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上报;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权限范围内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监管。

(九)负责科学技术管理。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研、论证和评估工作;组织引进高新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科技攻关及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各类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验收鉴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上报;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负责知识产权管理。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及组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负责专利信息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研究制定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专利保护工作,推动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

(十一)负责商贸流通管理。综合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商务工作。协调监督县商贸行业卫生、安全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内外贸企业,协调做好统计分析;指导全县国内进出口工作;承办和组织县人民政府决定的各类贸易签约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新型工业化办公室

2.新平县煤炭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核定编职为42人,其中:行政编职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职20人;2017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4人。

2017年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0,498,697.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98,697.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90,462.0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工资福利增加和实施的项目拨入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3,663,352.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6,214.06元,占总支出的30.35%;项目支出23,447,138.70元,占总支出的69.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540,276.5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实施项目经费未安排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6,214.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1,991.9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47,138.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2,268.4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实施项目经费未安排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13,35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对比减少4,440,276.5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89,88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9%。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教育支出1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继续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9,798,0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9,26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 节能环保支出61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8.农林水支出12,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65,13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9%。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6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476,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8,740.82元,完成预算的7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916.32元,完成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824.50元,完成预算的59.62%。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0,436.7元,下降3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313.2元,下降3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123.50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16.32元,占40.55%;公务接待费支出153,824.50元,占59.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16.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916.32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824.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824.5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6批次,接待人次3845人。主要用于接待企业申报项目,项目备案,协调、汇报工作;省市领导督查、调研、指导工作及乡村干部协调、汇报工作,招商引资等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76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90.9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保障部门运行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资产总额29,182,265.34元,其中,流动资产26,524,186.09元,固定资产2,658,079.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71,15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1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18.23 

 

2652.42 

 

265.81 

 56.73

104.02

0 

 

105.06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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