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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承担全县各类重大文化旅游节庆等重要活动的文艺表演,代表全县开展对外文艺展演、艺术交流活动等活动,打造文艺精品,扩大新平知名度和美誉度。 3.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群众文化艺术工作和农村(民间)文艺团体的发展,辅导、培训农村(民间)文艺骨干,培养编、导、演人员。 4.负责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挖掘和提炼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促进文艺作品向文化产品转化。 5.负责做好文艺作品、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度共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0场次,现场参与群众16.85万人次,线上观众20.32万人次。其中,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文艺活动辅导培训共39次,帮扶人次1,745人次;开展“四季村晚”活动4场次,惠及群众4.85万余人次(含线上人次4.25万人次)。共创作作品64个,其中:语言(戏曲)类作品9个;舞蹈类作品39个;音乐(歌曲)类作品6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空表。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110,69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0,694.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0,028.84元,下降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0,028.84元,下降6.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的正常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110,694.16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809.02元,占总支出的98.04%;项目支出60,885.14元,占总支出的1.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0,028.84元,下降6.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648.98元,下降6.03%;项目支出减少34,379.86元,下降36.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第十九届“群星奖”入围决赛作品打造支出,本年度未安排相关经费,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9,809.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1,450.72元,占基本支出的7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8,358.30元,占基本支出的2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85.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财字〔2024〕1号新平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9,521.14元,主要用于新平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 2.新财字〔2024〕1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36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0,694.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0,028.84元,下降6.89%,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26,42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8%。其中: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2,426,426.8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97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完成年初预算的70.20%。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109.6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3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80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3%。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842.6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6,775.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83.48元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4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83.47%。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5,492.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为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资产总额165,704.79元,其中,流动资产3,258.40元,固定资产133,346.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51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484.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951,8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8.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8.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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