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2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全县人民群众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工作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职责。负责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负责为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诊治服务。负责做好学生、征兵、其他人员健康体检和职业安全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负责储血点血液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共同体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管理职责。协助做好大中专院校医学毕业生、全县医技人员的教学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继承和发展中医医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做好中医药学的发掘整理工作,推广普及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预防疾病知识。承担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职责。负责以医疗为中心,发挥中医药优势,运用现代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防治研究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全县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共同体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中医和西学中医人员培训、培养工作。完成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处理、控制和技术支持。实施免疫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学生常见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防治管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信息的管理、报告及预测预报。承担卫生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以及卫生质量监测、检验、鉴定和卫生学评价。负责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的诊断治疗等服务。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咨询、培训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承担全县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和计划生育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拟订全县妇幼保健、计生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教学培训任务,对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优生指导、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生殖保健、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实施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孕产妇、婴幼儿保健系统管理和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负责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协助做好避孕药具市场监管和避孕药具发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负责建立全县危急贫困孕产妇及儿童绿色救助通道,管理好专项基金。负责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全面开展新婚登记人群、孕产妇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工作。负责开展妇女青春期、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负责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妇科疾病诊疗工作,做好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妇科、产科业务指导。负责开展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儿童常见疾病诊断治疗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生命统计等基础工作;做好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负责社区保健工作。开展适宜保健服务,重点做好社区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生殖保健和老年保健工作。负责社区医疗工作,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疗及家庭医疗服务,并做好院前急救及疑难重症的初步处理和转诊工作。负责社区康复工作。对各类慢性病、肿瘤、病伤残疾者、精神病人、精神障碍患者做好康复工作。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习惯。负责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培训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负责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负责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负责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负责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负责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负责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做好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社区)预防保健指导、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基本医疗服务职责。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责。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社区)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行风办)、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督查审计部、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部、院感部、药学部、中医药管理部、健康管理部、采购中心、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北院区)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西院区)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卫生院(戛洒院区)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卫生院(城区健康管理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分院)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分院)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乡卫生院(新化分院)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卫生院(扬武分院)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卫生院(漠沙中心分院)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乡卫生院(建兴分院)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卫生院(水塘分院)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乡卫生院(老厂分院)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乡卫生院(者竜分院)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卫生院(平掌分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矢志不渝深化改革,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改革原则和发展理念,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不动摇,系统谋划各项改革方案,循序落实各项改革举措。2023年,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共享依然是改革的主基调,重点在全员绩效管理、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三级医师岗位管理、护士能级岗位管理等领域实施实质性改革。 2.积极打造党建品牌,党建引领发展全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公立医院“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把党建“第一责任”与推动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合,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3.加大医疗质控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发展的基石,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时刻警醒我们要把医疗质控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4.建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夯实分级诊疗根基。推进戛洒院区与西、北两院区专科融合,提升一、二级手术的能力和水平,实施三院区绩效分配一体化改革,持续深化扁平化、同质化管理的内涵和质量,不断夯实戛洒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地位和优势。以中医药服务为突破点,加快打造漠沙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构建高效有序的县域分级诊疗格局搭建新的支撑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5.加强专科共建共享,提升县域救治能力。通过体系协同、资源整合、模式创新,持续加强专科建设与共享,全面提升县域微创介入临床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扩容。以满足重大疾病需求为导向建设专科,针对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多的病种,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精神、老年医学、感染、麻醉、影像、病理等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平台,北院区肿瘤科为核心,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上下协同,建设县域肿瘤防治中心,全面提升县域肿瘤综合防治能力,为县域肿瘤患者提供全周期闭环管理,实现肿瘤患者治疗回流县级医院,管理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主要癌肿的早诊率和生存期。 6.深化中西医协同,加快中医药发展。以创建西院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为载体,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切实发挥县域中医药管理中心、中医药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快实施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层中医馆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10人。在职实有6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7人,财政差额补助273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4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40辆。财政供养车辆31辆,剩余9辆由单位自有资金供养。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4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45.44万元,政府性基金2,831.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5,263.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9,142.95万元对比增加8,097.85万元,增长8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2,831.37万元及事业收入5,263.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7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76.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45.44万元(本级财力9,145.4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31.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9,142.95万元对比增加2,833.86万元,增长3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2,831.3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40.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4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7.18万元,与上年8,524.25万元对比增加242.93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5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36.37万元;项目支出378.26万元,与上年618.70万元对比减少240.44万元,下降38.86%,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354.0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493.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55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100201综合医院安排支出946.39万元,主要用于县医院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安排支出475.9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支出;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安排支出335.0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安排支出3,588.6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安排支出135.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安排支出644.03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安排支出553.3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安排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安排支出45.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332.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300.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3.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649.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没有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8.80万元,较上年减少31.00万元,下降20.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1.60万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安排相关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8.80万元,较上年减少9.40万元,下降7.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80万元,较上年减少9.40万元,下降7.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减少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120急救中心及血站运行补助资金 1.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血液保障体系,形成高度协调的集中化管理、实时调配,确保应急条件下血液的充足和及时供应。 2.完成县域内近30万人的急诊急救任务,依托急诊医学科管理运行,承担日常医疗急救、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3.协助县域内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临床输血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培训,达到规范用血、合理用血、安全用血的目的。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新平县总医院建设目标“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90.00%以上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目标,达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的目的,更好为人民健康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服务。 (二)2020年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贷款补助经费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提高统筹能力,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振奋精神,担当作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精准管控,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积极接种疫苗,努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 保障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患者监护人员履行监护管理责任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工作推进,使我县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有较大提升,救治救助工作的社会协同能力有较大提高,各项制度机制得到较好落实。 (四)乡村医生补助专项资金 保障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按标准按时发放乡村医生工资。全面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健康需要。 (五)商业医疗责任险补助资金 1.预算用12.50万元资金完成妇幼保健院和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商业医疗责任险投保工作。 2.预算用9.50万元资金完成全县乡村医生商业医疗责任险投保工作。 3.通过商业医疗责任险投保,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快建立“人民调解、责任保险、互助资金、应急处置”等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疗机构和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确保社会稳定。 (六)新平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使中医医院建设成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基地,引领带动乡村中医药服务技术全面提升,遵循守正创新、传承发展、中西合璧的原则,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七)新平县总医院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医疗设备、软件购置专项经费 1.通过办公耗材、设备的购置,保障医院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通过医疗设备的购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帮助医生为病人提供更短时间、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为新平县人民的健康提供优质的治疗条件,真正达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头疼脑热不出村的目标。 3.通过信息化建设,来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含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项目资金 2023年,认真落实我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并按时发放。目前我单位有遗属11人,年应补助11.91万元,同时补助2022年7-12月份提标部分0.27万元。 (九)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项目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公众免疫力,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通过接种疫苗,在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把疫苗可控传染性疾病降低在较低水平。 (十)预防性体检费成本补偿经费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平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有序体检、集中办证、免费办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等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规范健康检查行为,保证健康体检质量。助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资产总额104,239.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824.25万元,固定资产21,98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6,726.71万元,无形资产3,510.79万元,其他资产196.5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77.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4.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2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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