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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5.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积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县发展战略,建设“健康新平”。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全县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健康促进股、医政医管综合股、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公共卫生综合股、人口家庭管理股、规划财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凝聚卫生健康发展合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制定《中共新平县委卫生健康工委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截至目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4次,党工委会16次,组织“双万”培训2次、“党组织书记大轮训”2次、“党组织书记上讲坛”2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各12次。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制定《中共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系统党员自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34册,在系统内掀起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热潮,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开展各类学习40次,学习覆盖率100.00%。以医药反腐为导向,不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修订制度15条。制定印发《新平县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行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共开展警示教育2次228人、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分管单位“一把手”谈话34人次。三是全面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保党委在医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严格遵循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配齐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构建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实现了关键岗位领导力量的优化与强化,建立健全书记、院长沟通制度,切实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四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医院”工作,两个院区荣获市级示范单位,漠沙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等5个基层医疗单位荣获县级示范单位,各示范点典型带动作用日益显现,民族团结创建“进医院”以全覆盖目标推进。 (二)稳中求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蹄疾步稳。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总医院三个院区医疗、教学、科研等实施扁平化分类管理,在戛洒院区设立基层专家工作站,推动人才、资源、病种“三下沉”,引导有序就医。实施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截至12月份,县级三家医院医保统筹申报数7,849.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6.44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统筹申报数3308.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4.17万元;医共体内乡村两级医保基金统筹申报占比达29.65%,较去年同期增加1.27个百分点。二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专家工作站和专科联盟建设,引导省市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疏通技术堵点,突破多项技术空点。总医院北院区顺利通过2024年全国第一批VTE(静脉血栓)防治中心认证评审和2024年第一批“百县工程”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评审验收。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共50项。三是人才引进及培养工作持续提升。2024年,县级医院累计建立省内外三甲医院专家工作站7个、专科联盟8个。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输送骨干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共115人。参加短期外出业务培训的医务人员共497人次。四是持续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儿科、康复等科室设置。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探索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全县共建设达标2个社区医院、5个省甲级乡镇卫生院、10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6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5个胸痛救治单元。2024年戛洒镇中心卫生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扬武镇分院和水塘镇分院“中医康复科建设项目”均通过市级验收,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互联网+医疗”便民利民。通过“云服务”“云医疗” 和“云电脑”三个版块齐头并进,共同发力,稳步推进便捷医疗落地落实。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改善了县域各族群众的就医感受和就医体验。六是优化就医体验。通过开展门诊“一站式”服务,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方式,解决了群众看病就医“挂号难”的问题;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住院难”的问题;开展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督导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持续追踪整改落实。全县16家医疗卫生机构对四类重点监测对象和36种大病专项救治患者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免收住院押金。依托雷锋志愿日、爱眼日等开展义诊活动,共组织500人次医护人员开展健康义诊49次,减免药品等有关费用近15.23万元。新平县在“玉溪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现场观摩推进会”中列为经验交流对象,并接受市电视台的采访、提供亮点材料上报。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多措并举,抓实抓牢公共卫生服务 一是构建医防协同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提高慢性病管理水平和患者生活质量。截至目前全县签约139,155人,完成履约137,361人,履约率98.71%;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65,723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5.24%。全县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为74.96%,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96.34%;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95.31%;二是疾控预防工作成效明显。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疫情报告管理,全县共有19家医疗机构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网络直报覆盖率为100.00%,及时报告率和审核率100.00%,无重卡;开展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2024年全县累计报告结核病患者91人,报告肺结核发病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64%;在防治艾滋病工作方面,2024底艾滋病筛查率为93.34%,抗病毒治疗411人,治疗率95.8%;治疗有效率97.24%,均完成任务指标。三是强化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24年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93‰;婴儿死亡率为4.62‰;2024年完成宫颈癌筛查8,642人,筛查率82.88%,完成乳癌筛查8,688人,筛查率50.01%;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91%,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6.65%。四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1,594人,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6.10‰,规范管理1,583人,规范管理率99.31%。 (四)守正创新,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高层次发展 一是中医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达到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建成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正在推进4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和4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设立“王海丹”“张丽”等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并在乡村设立工作站点。各乡镇卫生院完成10个中医馆建设,扬武及水塘卫生院新平县基层康复科建设项目已通过市级评估验收。二是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2024年在全县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3次,培训人次163人次,培训项目13项。2024年基层中医诊疗人次占比达44.60%。三是推进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制定了心痛病、急性腹痛、卒中等10个中医诊疗方案,构建了各类转诊转院流程,开展县级送出进修、指导培训乡镇的人才培养工作,中医急诊急救工作日趋成熟。 (五)医建并进,夯实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一是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成功完成了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及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的流程改造项目共计七项,总投资额达379.84万元。新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主体部分完成验收,截至日前,实际完成投资15,784.04万元,电梯、净化、医气专业分包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即将开始施工并支付3,000.00多万元预付款。同时,已开始实施急诊急救综合楼和传染病救治中心楼基础施工。二是稳步推进新平县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把玉溪市托育服务示范园新平分园项目和新平县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融合建设,目前,新建部分正在办理前期工作,修缮加固部分工程正常推进。三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新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开展内部装修,将进一步增强妇幼健康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 (六)齐抓共管,驰而不息做好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对我县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县内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考核考评和现场校验。共校验合格医疗机构106家。二是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对象摸底工作,适时调整云南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平台,担负的152个国家双随机抽取任务数全部完成。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多频次、大力度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等专项整治行动。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890户次,各类公共场所1,737户次,学校175家,供水单位57家;共实施行政处罚31起,罚款金额286,566.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548.00元。 (七)共建共享,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一是抓好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城乡卫生环境。目前, 全县10个乡镇获得了“省卫生乡镇”荣誉称号,124个村(社区)全部荣获“省卫生村”称号。建成8家健康企业、90个健康村、5个健康乡镇。县城于2024年7月1日—2日接受省级巩固国家卫生县(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2024年第一轮省级暗访并达标。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利用大美新平APP、微信客户端等媒介,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六进”巡讲活动。全县开展健康知识讲座708场次,健康咨询活动92场次,在新平电视台播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益广告7部,共486次。利用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419篇,视频号发布24篇;向新平县融媒体大美新平平台投稿74篇;向云南健康咨询网投稿14篇;玉溪卫生顾问投稿8篇。三是常态化爱国卫生月活动,扎实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文明卫生习惯,开展集中清洁整治活动132次,清除垃圾98.6吨,清理污水沟10,541米,清除四害滋生地654处,投放灭鼠毒饵(溴敌隆)1,242.50公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83,28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75,284.24元,占总收入的99.0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85,765.04元,下降4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94,307.94元,下降45.18%;其他收入减少1,291,457.10元,下降92.28%。主要原因是2024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保障水平下降且2024年资金大部分在2025年支付,2024年县级补助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74,129.64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576.90元,占总支出的36.33%;项目支出7,241,552.74元,占总支出的63.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520,718.14元,下降48.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74,445.78元,下降76.66%;项目支出增加3,053,727.64元,增长72.92%。主要原因是2024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保障水平下降且2024年资金大部分在2025年支付,2024年县级补助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2,576.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1,471.44元,占基本支出的85.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1,105.46元,占基本支出的14.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41,552.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资金5,911,634.00元,主要用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待制度,统一城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并逐步建立抚慰金、扶助金标准、农村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动态调整机制。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项目资金7,8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局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新平县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项目经费307,450.00元,主要用于持续加强爱卫管理、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严管市容环境卫生、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狠抓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市民食品安全、防控传染性疾病、做好社区卫生与乡镇辖村卫生等九方面工作。 4.老年人健康保障工作项目经费57,198.00元,主要用于慰问全县困难、空巢和失能老年人。 5.市级防治艾滋病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预防宣传工作,印制艾滋病防治宣传折页、海报。 6.新冠疫情防控延长“乙类乙管”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资金58,5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家民营医院过渡期新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7.新平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项目经费26,066.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开展党建工作经费及发放退休支部书记、委员补助。 8.计划生育协会项目专项资金18,457.74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指导、优生优育指导、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经费20,2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过渡期县城、戛洒、扬武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 10.新平县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及生育支持项目资金714,086.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育二孩一次性补助980人、三孩补助180人、育儿补助116人、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2,000人等补助。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99,9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5,284.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减少9,294,307.94元,下降45.18%,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78.99%。其中: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6,066.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支部工作补助,“七一”建党节慰问困难党员慰问金及退休党员活动经费开支;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金额未全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99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完成年初预算的49.79%。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145.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84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预算金额未允许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18,09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7%,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其中: “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066,694.66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及机关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199”行政运行支出57,65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项目经费;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9,99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艾滋病防治宣传费用;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78,82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延长“乙类乙管”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经费;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49,800.00元,主要用于迎接国家卫生小城复审材料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专题片拍摄费等;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34,943.74元,主要用于奖优免补助资金支出、新平县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及生育支持项目资金支出及计划生育协会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909,234.00元,主要用于奖优免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7,193.6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9,963.5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74.5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7,198.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春节慰问困难、空巢及失能老人慰问品及“敬老月”期间老年人慰问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目预算金额未允许全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1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完成年初预算的71.32%。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职工公积金缴交支出。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46,128.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公积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目预算金额未允许全额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预备费(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32,13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727.66元,下降55.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1,858.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02%,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2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761.66元,下降4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966.00元,下降6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966.00元,下降69.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3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727.66元,下降55.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1,858.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2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突然下降较多,导致实际支出超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761.66元,下降4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66.00元,下降6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966.00元,下降69.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突然下降较多,导致实际支出超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监督、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等业务工作而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850.06元,比上年增加193,254.23元,增长61.04%,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外人员工资科目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4年科目为劳务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795.20元、印刷费2,942.80元、劳务费247,350.00元、水费3,523.10元、电费8,332.04元、差旅费14,603.58元、公务接待费9,710.00元、工会经费16,000.00元、福利费2,0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58.34元、其他交通费用139,712.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3,501,835.75元,其中,流动资产1,332,032.04元,固定资产2,285,763.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9,884,039.9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1,090.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149.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41,2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71.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071.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41.1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41.1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3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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