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 (2)加大“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力度。 (3)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4)全面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 (5)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6)全力做好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 (7)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8)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责任。 (9)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上年没有收入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8万元,占总支出的88.41%;项目支出7.50万元,占总支出的11.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上年没有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上年没有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上没有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综合效能考核奖、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共产党事务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2019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58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增减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领导调研信访工作及协助各乡镇办理信访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95万元,差旅费0.95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劳务费3.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万元等相关支出。与上年对比,因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故上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1.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因新平县信访局于2019年新增单位,本年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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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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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6 |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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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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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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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制定《新平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1)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 (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股室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按规定审核汇编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4)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县财政局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按部门职能职责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2、加大“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力度。3、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4、全面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5、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6、全力做好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7、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8、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责任。9、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针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分析,1、需继续提升信访案件办结率;2、提高信访件办事效率;3、针对越级访、重复访信访件逐步减少(控制在20%);4、加大做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回顾各项困难、集取各类经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查缺补漏,立争把各项工作做到优秀。确保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以更优秀的成绩向各级县委、县政府以各级分管部门汇报。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因机构改革后,新平县信访局属2019年新增单位,故2019年无项目申报,无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信访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000 新平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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