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2)全面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以“工作规范、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制度健全”为保障,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深入推进“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切实化解各类信访矛盾,减少存量,避免增量,努力为建设和谐美丽新平服务。 (4)有力推行“枫桥经验”,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进一步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既要积极参与完善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标准工作,更要切实落实市局制定的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标准,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信的规范水平,达到依法、高效办信访目的。 (6)开展重复访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加大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力度,切实化解一批重复访案件。 (7)全面开展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推进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实现我县初信初访事项100%规范办结,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初信初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100%解决,重复访、越级访增量得到全面控制,存量不断减少,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 (8)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领导指示或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79.65%,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于9月份开始独立核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8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2万元,占总支出的97.26%;项目支出4.95万元,占总支出的2.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79.65%,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于9月份开始独立核算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207.66%,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于9月份开始独立核算资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2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34.67%,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于9月份开始独立核算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支出2.45万元,为开展好全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加大对全县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究,故用于对办公设备进行更新和配置,(购置了2台台式计算机,1台多功能一体机)及办公设备维护费;2、法律顾问经费支出2.00万元,为开展律师参与信访积案、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和每月10日、25日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为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提供法律建议;3、党建工作经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党支部建设、购置学习设备和征订党报党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79.65%,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于9月份开始独立核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8%。主要用于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142.18万元(含基本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综合效能考核奖、其他交通费用),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14.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8.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1万元,下降3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36.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调研及督查信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长153.48%,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平县信访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新增单位,于9月份开始独立核算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0.07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41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8.15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3万元,固定资产2.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制定《新平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对各项业务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进行评审;(二)审议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一)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二)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巩固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三)全面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四)深入推进“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五)有力推行“枫桥经验”;(六)进一步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七)开展重复访专项整治工作;(八) 全面开展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针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分析,1、需继续提升信访案件办结率;2、提高信访件办事效率;3、针对越级访、重复访信访件逐步减少(控制在20%);4、加大做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通过绩效自评,回顾各项困难、集取各类经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查缺补漏,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到优秀。确保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以更优秀的成绩向各级县委、县政府以各级分管部门汇报。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全年预算数2.50万元,全年执行数2.45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县交由有权处理部门重信重访案件共22件。我县纳入“最多访一次”信访案件共17件,办结7件,10件交相关部门办理。为开展好全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加大对全县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究,故对办公设备进行更新和配置。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县房地产领域、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仍然突显,此类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且部分群众诉求过高或无政策依据,协调和化解难度大,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化解力度。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对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历史遗留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切实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各类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切实推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2)项目二:法律顾问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全年执行数2.00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每月10日、25日定期参加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21期,接访群众41批124人次,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场解答9件,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32件。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近年来,新平县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并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部分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对律师参与协调化解信访案件时提出的法律意见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司法机关支持、群众拥护、社会舆论好评等效果,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开辟了新的空间,在总结、提炼、固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经验,同时更需要继续延伸触角、探索实践,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向前发展。二是强化为民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增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律师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三是加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3)项目三:党建工作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0.50万元,全年预算数0.50万元,全年执行数0.50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全年集中理论学习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支部党员会议15次;召开支部党员会议15次;按季组织党课学习4次;每月2日统一交纳党费并归集;每半年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会;2020年已有1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精神状态低迷、工作热情不高、思想消极和懒惰。2.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存在“等靠要”思想。3.工作效能低下,服务环境不佳。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主要是学习意识淡化,理论武装不够。党性修养有所松懈,进取意识有所淡化。工作纪律标准有所降低。 下一步措施:继续严格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为全局服务发展能力,提高党建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继续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信访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111 新平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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