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0000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群、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机关队伍建设、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对外宣传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新平县人民政府复查的日常工作。 2.接访办信股。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形势综合分析等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3.网络信访和信息技术股。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网络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网络信访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承担“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运维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措施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置信访诉求工作。在信访工作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准确把握信访法治化要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按照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要求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信访信息的完善和深度应用,将受理办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流转,着力提高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受理规范化、办理法治化、过程公开化。三是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一方面,要抓住解决问题这一根本,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各个环节,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完善协同联办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另一方面,把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与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诉求只进一门、只访一次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2.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一是着力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初信访初访工作,坚决扭住初信初访,坚持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争取从源头上防控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二是继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要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群众诉求合理地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将信访积案化解作为推进信访形势逐步好转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强力推进,控制增量、减少存量,逐步消除信访积案。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紧紧围绕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和“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要求,把督查督办工作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环节来抓,抓办理、抓落实,促进责任单位积极解决好群众的信访诉求问题。四是做好重点人员包保稳控及接劝访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人员要制定信访隐患包保稳控方案,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一包到底工作制度。稳控组成员要不定期与包保人员沟通,及时掌握信息,做好思想疏导。要制定相应接劝访工作预案,一旦发生越级上访或群体性越级访事件,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启动接劝访预案,切实将信访人吸附在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3.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一是继续做好领导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工作。按照要求,每月安排2次县级领导接访日;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涉众型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提请党政领导一线指挥,带头推动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主动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定期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确保问题有效处理,有效减少群众无序上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心理咨询、信访评议等方式,多视角发挥群众诉求背后的真实需求,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合理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矛盾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常态工作之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层级各单位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形成了领导带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要建立由县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和信访局为核心成员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对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再给予强力支撑。 4.切实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用好用活信访大数据,围绕社会热点、改革难点、民生重点,梳理汇集社情民意,加大对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二是强化信访风险预警防范。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十四五”期间,我局将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一手抓宣传教育工作,一手抓依法打击,引导涉法涉诉上访老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要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对非访行为的处置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围门堵车、冲击机关、缠访闹访、煽动他人集体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力度。 5.大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突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注重加强信访干部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主动探索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等业务规则,努力提高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注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建立信访干部定期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和研讨活动,深度剖析成功案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力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丰富培训内容,采取视频培训、专题研讨,举办信访业务培训班等方式,重点加强新入岗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的信访工作意识。三是切实改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始终带着感情、责任做好群众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疏导群众情绪,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摆、坚决整改“四风”突出问题,以良好作风和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秉持工匠精神,精耕细作做好信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8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58万元,同比下降12.4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底有人员变动,故2022年总收入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85万元(本级财力172.8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58万元,同比下降12.4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底有人员变动,故2022年总收入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5万元,具体是:基本工资36.20万元、津贴补贴54.43万元、奖金1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5.35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办公费2.7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劳务费3.06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8万元,同比下降5.9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1年底有人员变动,故2022年总收入有所减少;项目支出9.30万元,具体是: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1.8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0.50万元、法律顾问经费2.00万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0万元,同比下降60.59%,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项目减少,故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5万元,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9.05万元, 2010308信访事务129.05万元, 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0万元,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0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0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4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2.91万元,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91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15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76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5.35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35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0万元,较上年1.0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信访局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较上年1.0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原因: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0.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参照2021年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下降10.00%。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县信访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结合2021年实际支出,对2022年三公经费进行合理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因信访局无公务用车,故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工作经费5.00万元。 项目目标:1、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各乡镇(街道)定期排查梳理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化解工作,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越级访、重复访信访件明显减少。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大力推行“最多访一次”工作,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要求,即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3、社会总体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或履职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从而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重点项目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工作经费2.00万元。 项目目标:1、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时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为政府领导和信访部门接待处理涉法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外,充分发挥律师优势,向信访群众宣传解释相关法规法律,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3、根据政府领导指示或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除每月定期参加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外,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县信访局共同协商研判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为依法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把握好法律底线。4、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到县信访局接访大厅参与接待来访群众,针对因不了解法律或政策规定前来咨询的来访群众,面对面向来访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就地息访解纷,避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4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0.50万元,办公费2.7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劳务费3.06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0万元。 与上年对比,县信访局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58万元,减少6.44万元,同比下降28.52%。因上年减少一部办公电话,核减编外人员,故邮电费、劳务费下调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25.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25.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云办发〔2002〕1号)、《云南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云稳〔2002〕1号)、《云南省关于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云综治维稳委〔2007〕22号)和《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08〕11号)有关文件精神。 根据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文件(新办发〔2008〕26号)《关于印发中共新平县委政法委、新平县综治维稳委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已经县委领导同意,遵照执行。为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各县区每年不得少于5万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的要求(玉联办发电〔2007〕6号密码电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文件(新办发〔2008〕26号)。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做好相应工作,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大力推行“最多访一次”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或履职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从而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县信访局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对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的分析预测;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督促落实重要信访案件“三包一保”(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制度;牵头或配合有关单位的地方做好重复访及“最多访一次”等集体上访的化解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诉求合法合理的初信初访力争一次性100%解决到位。立足“事要解决”,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做到群众反映问题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解决,把问题化解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做到合法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和越级访走访。 (二)全力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近年来,我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信访总量仍高位运行,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领域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增多,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有增无减,信访形势依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确保将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活动,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积累,信访不上行。 (三)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期间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我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和信访老户择机上访倾向突出,为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严格落实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严禁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到市赴省进京、在京滞留倒流、缠访闹访、滋事扰序,对有可能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扬言极端行为、出现过极端行为、有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按照“一人一策一专班”的要求,制定周密细致的稳控工作方案。 (四)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保案件化解活动。县处级党政领导每月至少接访1天,各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采取接访、约访、下访等方式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对反映的问题全程负责、一盯到底,推动化解。 (五)逐案攻坚化解稳控“三个一批”,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各级要加大对“三个一批”重点问题攻坚化解力度,彻底弄清楚基本情况,研究解决具体办法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一案一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做到消减一批突出问题、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存量。继续打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攻坚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安排:50000元 (1)购置办公电脑费24000元(4台,6000元/台); (2)办公维护费5000元/年; (3)教育培训经费4000元(2期共80人,40人/期,2000元/期); (4)差旅费5000元(10人,500元/年/人); (5)信访案件化解费12000元(2件,6000元/件,根据信访矛盾纠纷案件的化解情况再确定是否使用项目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各乡镇(街道)定期排查梳理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化解工作,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越级访、重复访信访件明显减少。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大力推行“最多访一次”工作,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要求,即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三)社会总体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或履职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从而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八、项目实施成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全县信访突出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取得实效,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信发〔2016〕25号);《关于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通知》(玉信发〔2018〕5号);《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事项通知》(便笺〔2017〕351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和实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良好信访秩序具有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加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级信访部门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增强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时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为政府领导和信访部门接待处理涉法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外,充分发挥律师优势,向信访群众宣传解释相关法规法律,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 (三)根据政府领导指示或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除每月定期参加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外,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县信访局共同协商研判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为依法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把握好法律底线。 (四)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到县信访局接访大厅参与接待来访群众,针对因不了解法律或政策规定前来咨询的来访群众,面对面向来访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就地息访解纷,避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实施内容按照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内容执行。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2021年法律顾问聘任费用的请示,及与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需要律师聘任经费20000元/年(大写:贰万元整)。2022年按上年的费用继续执行,共计2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坚持律师参与信访积案、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和每月10日、25日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时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为政府领导和信访部门接待处理涉法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政府领导指示或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到县信访局接访大厅参与接待来访群众,针对因不了解法律或政策规定前来咨询的来访群众,面对面向来访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就地息访解纷,避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律师参与会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一般具有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难、解决难度大等特点,在协调处理此类信访案件时,始终坚持律师参与会商信访积案和疑难信访问题,为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化解提供宝贵的法律意见,对信访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讲解释,确保信访事项能依法依规得予化解。 二是广泛开展律师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在接待应通过法定途径或诉讼程序解决的集体访、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时,坚持律师到现场参与接待信访群众,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针对信访事项有法律依据的,及时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针对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事项,明确告知信访人向哪个部门提出;针对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指明申请程序;针对无法律依据、无政策解决、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积极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0111
新平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1053230664.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