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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对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历史遗留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切实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 2.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信访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认真履行“三项建议权”职责,更好发挥信访督查“利剑”作用。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着力解决存在问题。 3.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提高办信的规范水平,依法、高效办结各类信访事项,切实提升信访事项“三率”水平。 4.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各类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切实推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5.进一步加大重复访和越级访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重复访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加大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力度,切实化解一批重复访、越级访案件,重复访、越级访增量得到全面控制,存量不断减少。 6.进一步强化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等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为信访群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5万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对比,增加10.26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1月核减编外人员1人,4月调入1人,12月调出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4万元,占总支出的90.11%;项目支出18.89万元,占总支出的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6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1月核减编外人员1人,4月调入1人,12月调出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8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1月核减编外人员1人,4月调入1人,12月调出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4万元,增长281.62%,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增加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新财字〔2021〕1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支出0.94万元,为开展好全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加大对全县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究,故用于信访事项出差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耗材费及维护费;2.新财行〔2021〕40号2021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支出1.81万元,用于信访案件化解;3.新财字〔2021〕1号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17万元,用于信访案件化解;4.新财行〔2021〕36号2021年度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用于信访案件化解;5.新财行〔2021〕25号2021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支出2.15万元,用于信访案件化解;6.其他资金2020年市对县综合考评奖支出1.5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2020年市对县综合考评奖;7.新财字〔2021〕1号党建工作经费支出0.27万元,用于规范党支部建设、征订党报党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对比,增加8.71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1月核减编外人员1人,4月调入1人,12月调出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邮电费、综合效能考核奖、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共产党事务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3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3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6.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调研及督查信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万元,下降30.35%,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1月核减编外人员1人,4月调入1人,12月调出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0.38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劳务费3.59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5.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25.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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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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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20 |
| 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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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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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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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制定《新平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对各项业务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进行评审;审议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我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信访总量仍高位运行,部分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择机上访、缠访现象突出,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信访突出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体多、化解难度大等原因多次协调处理,但重复访、越级访现象仍然存在,信访形势依然严峻。2021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信访工作。1.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化解攻坚;2.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3.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4.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5.进一步加大重复访和越级访专项治理工作;6.进一步强化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针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分析,1.需继续提升信访案件办结率;2.提高信访件办事效率;3.针对重复访信访件逐步减少(控制在20.00%);4.加大做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工作;5.狠抓信访基础业务建设,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各个环节,规范信访业务流程;6.坚持首接首办,抓实抓牢初信初访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大力推行“四精准”工作标准,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7.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具有普遍性和重大疑难对信访问题进行研讨,听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报告,协调处理工作中困难问题等。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党建工作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0.50万元,全年预算数0.50万元,全年执行数0.50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每月2号统一交纳党费和归集,进行党员积分管理、党务公开113条;组织党员收看每月“玉溪市干部干部远程教育3+X”学习11期;组织党员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13项,其中,单位3件,5名党员每人2件,目前已全部完成。结合全县开展的“创卫”“创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到机关网格责任区、党支部共建联系点开展保洁监督,参与专项办组织的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3次。党支部完成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6次14小时,每个党员完成3次6小时以上;为“乡村振兴”联系村平掌社区下派驻村工作队员一名,局党组三位领导分别为社区党员讲党课一次;编写党建信息18篇、社评文章5篇;发展新党员一名,已进入积极分子考察阶段,工作按程序开展。2021年,我局全年集中理论学习1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召开支部党员会议30次;按季组织党课学习5次;每月2日统一交纳党费并归集;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全年组织各类学习50余次。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精神状态低迷、工作热情不高、思想消极和懒惰。2.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存在“等靠要”思想。3.工作效能低下,服务环境不佳。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主要是学习意识淡化,理论武装不够。党性修养有所松懈,进取意识有所淡化。工作纪律标准有所降低。 下一步措施:继续严格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为全局服务发展能力,提高党建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继续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 项目二: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3.60万元,全年预算数3.60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2020年度、2021年度的会计核算,项目资金未支付,因财政资金困难,故没有及时支付费用给代理记账公司。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个是虚假会计信息,一个是会计工作失误。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一责任人是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会计工作失误一般是会计自己造成。 下一步措施:1.靠合同约定防范;2.及时与代理记账人核对账目及相关票据;3.按月索要代理记账人或公司合同约定中需帮助完成的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等。 项目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全年预算数5.00万元,全年执行数0.94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日19期。中央联席办、省联席办共交办重复信访案件23件,其中:中央联席办交办8件,办结8件,签订息访息诉承诺书3件;省委联席办交办15件,办结15件,签订息访息诉承诺书5件。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县房地产领域、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仍然突显,此类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且部分群众诉求过高或无政策依据,协调和化解难度大,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化解力度。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对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历史遗留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切实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各类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切实推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项目四:法律顾问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每月10日、25日定期参加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19期,共接待群众65批309人次,参与信访案件评查2次,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研判分析会3次。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近年来,新平县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并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部分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对律师参与协调化解信访案件时提出的法律意见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司法机关支持、群众拥护、社会舆论好评等效果,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开辟了新的空间,在总结、提炼、固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经验,同时更需要继续延伸触角、探索实践,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向前发展。二是强化为民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增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律师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三是加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202209221120473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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