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和信息技术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措施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置信访诉求工作。在信访工作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准确把握信访法治化要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按照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要求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信访信息的完善和深度应用,将受理办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流转,着力提高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受理规范化、办理法治化、过程公开化。三是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一方面,要抓住解决问题这一根本,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各个环节,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完善协同联办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另一方面,把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与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诉求只进一门、只访一次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2.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一是着力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初信访初访工作,坚决扭住初信初访,坚持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争取从源头上防控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二是继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要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群众诉求合理地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将信访积案化解作为推进信访形势逐步好转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强力推进,控制增量、减少存量,逐步消除信访积案。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紧紧围绕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和“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要求,把督查督办工作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环节来抓,抓办理、抓落实,促进责任单位积极解决好群众的信访诉求问题。四是做好重点人员包保稳控及接劝访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人员要制定信访隐患包保稳控方案,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一包到底工作制度。稳控组成员要不定期与包保人员沟通,及时掌握信息,做好思想疏导。要制定相应接劝访工作预案,一旦发生越级上访或群体性越级访事件,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启动接劝访预案,切实将信访人吸附在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3.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一是继续做好领导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工作。按照要求,每月安排2次县级领导接访日;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涉众型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提请党政领导一线指挥,带头推动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主动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定期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确保问题有效处理,有效减少群众无序上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心理咨询、信访评议等方式,多视角发挥群众诉求背后的真实需求,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合理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矛盾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常态工作之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层级各单位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形成了领导带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要建立由县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和信访局为核心成员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对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再给予强力支撑。 4.切实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用好用活信访大数据,围绕社会热点、改革难点、民生重点,梳理汇集社情民意,加大对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二是强化信访风险预警防范。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十四五”期间,我局将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一手抓宣传教育工作,一手抓依法打击,引导涉法涉诉上访老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要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对非访行为的处置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围门堵车、冲击机关、缠访闹访、煽动他人集体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力度。 5.大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突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注重加强信访干部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主动探索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等业务规则,努力提高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注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建立信访干部定期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和研讨活动,深度剖析成功案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力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丰富培训内容,采取视频培训、专题研讨,举办信访业务培训班等方式,重点加强新入岗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的信访工作意识。三是切实改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带着感情、责任做好群众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疏导群众情绪,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摆、坚决整改“四风”突出问题,以良好作风和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秉持工匠精神,精耕细作做好信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2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0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3年的劳务派遣费放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25万元(本级财力156.2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0万元,同比下降9.6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3年的劳务派遣费放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0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3年的劳务派遣费放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0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8信访事务安排支出118.31万元,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4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1.9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7.35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4.61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0.29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12.30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0万元,下降1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较上年0.9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8人次。 减少原因: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结合2022年实际支出,对2023年三公经费进行合理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1.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各乡镇(街道)定期排查梳理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化解工作,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越级访、重复访信访件明显减少。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大力推行“最多访一次”工作,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要求,即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3.社会总体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或履职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从而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2023-2025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各项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年度党建各项制度,用好管理好“云岭先锋APP”,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强化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信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进一步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在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任务。四是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使用党员活动经费,主要党员活动室支出、党员活动支出和模范机关创建等支出。五是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和党支部规范化巩固提升工作。 (三)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加强信访局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章第36条“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公司,购买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为我局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5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办公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12万元、福利费0.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0万元、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4万元,下降28.75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人员减少1人;二是2023年的劳务派遣费放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万元,固定资产5.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2.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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