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对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历史遗留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切实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 2.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信访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认真履行“三项建议权”职责,更好发挥信访督查“利剑”作用。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着力解决存在问题。 3.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提高办信的规范水平,依法、高效办结各类信访事项,切实提升信访事项“三率”水平。 4.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各类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切实推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5.进一步加大重复访和越级访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重复访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加大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力度,切实化解一批重复访、越级访案件,重复访、越级访增量得到全面控制,存量不断减少。 6.进一步强化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等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为信访群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和信息技术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916,41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413.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55.55元,增长0.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55.55元,增长0.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员正常晋升及职级变动有所增资、项目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从而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916,413.24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537.44元,占总支出的89.94%;项目支出192,875.80元,占总支出的10.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55.55元,增长0.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8.05元,增长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正常晋升及职级变动有所增资;项目支出增加3,937.50元,增长2.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三个项目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537.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7,511.36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026.08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875.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支出49,993.40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购置办公设备、信访业务人员培训及信访案件办公耗材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支出; 2.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记账任凭证填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工作; 3.法律顾问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康燕律师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
4.党建工作经费支出4,882.40元,主要用于规范党支部建设、党报党刊征订等支出; 5.信访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413.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555.55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员正常晋升及职级变动有所增资、项目经费支出有所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有所增加,从而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2,11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共产党事务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2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63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3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8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8.00元,增长1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8.00元,增长18.2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上年未报销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调研及督查信访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26.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59.17元,下降5.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095.45元、印刷费230.00元、邮电费1,000.00元、差旅费3,492.00元、公务接待费3,687.00元、劳务费30,600.00元、福利费5,921.63元,其他交通费用63,0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74,325.82元,其中,流动资产37,496.68元,固定资产236,829.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25.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70.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制定《新平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对各项业务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进行评审;审议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我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信访总量仍高位运行,部分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择机上访、缠访现象突出,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信访突出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体多、化解难度大等原因多次协调处理,但重复访、越级访现象仍然存在,信访形势依然严峻。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信访工作:1.持续推进“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切实化解各类信访矛盾,减少存量,避免增量,努力为建设和谐美丽新平服务。2.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3.有力推行“枫桥经验”,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4.进一步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既要积极参与完善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标准工作,更要切实落实市局制定的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标准,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信的规范水平,达到依法、高效办信访目的。5.开展重复访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加大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力度,切实化解一批重复访案件。6.全面开展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推进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实现我县初信初访事项规范办结,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初信初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解决,重复访、越级访增量得到全面控制,存量不断减少,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7.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领导指示或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针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分析:1.继续抓好信访事项“三率”提升工作。2.重复访信访件逐步减少(控制在20.00%)。3.加大做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工作。4.狠抓信访基础业务建设,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各个环节,规范信访业务流程。5.坚持首接首办,抓实抓牢初信初访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大力推行“四精准”工作标准,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6.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具有普遍性和重大疑难对信访问题进行研讨,听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报告,协调处理工作中困难问题等。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回顾各项困难、集取各类经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查缺补漏,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到优秀。确保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以更优秀的成绩向各级县委、县政府以各级分管部门汇报。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总体绩效目标:1.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措施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置信访诉求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2.坚决打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战。一是着力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四是做好重点人员包保稳控及接劝访工作。3.不断夯实信访基础业务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领导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工作。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矛盾协调联动机制。4.切实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二是强化信访风险预警防范。5.大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突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二是注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三是切实改进作风建设。 部门年度目标:一是持续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聘请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康燕律师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5日定期参与县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日,律师定期参与接访群众≧19期,参与信访案件评查≧2次,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研判分析会≧3次,提高法律顾问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使用党建工作经费。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6次。征订党报党刊≧94份;购买党员积分制手册、效率手册、党建资料盒、党建材料装订费等办公用品费,购买办公用品验收合格率≧95.00%,购买办公用品使用率≧95.00%。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重复访治理工作方案,按照“五个一”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推动重复访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完成中央联席办、省联席办交办重复信访案件,办结率=100.00%,并签订息访息诉承诺书。四是坚持领导包案化解“骨头案”、“钉子案”,把群众反映涉及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纳入省、市、县领导包案化解,对包案件实行台账管理、逐案销号,包案领导亲力亲为带头研究化解方案,牵头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上报案件化解进展情况,县联席办全程跟踪督办,有效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得到解决。认真排查梳理省、市、县级领导包案件≧1件,化解率=100.00%。五是不断加大信访矛盾源头防控力度。按照“排查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围绕重点工程项目、房地产领域、土地山林纠纷等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确保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开展教育培训2期(40人/期),培训人员到位率≧95.00%;处理信访案件≧2件,根据局党组会议决定符合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案件。六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按照《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文件执行。“三公”经费控制数≦4,000.00元,控制率在≦95.00%。(具体详见附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一:党建工作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5,000.00元,全年预算数5,000.00元,全年执行数4,882.40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县信访局继续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用好管理好“云岭先锋APP”,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信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开展主题党日12期,按照工作要求订购党报党刊,并进一步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在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精神状态低迷、工作热情不高、思想消极和懒惰。2.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存在“等靠要”思想。3.工作效能低下,服务环境不佳。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主要是学习意识淡化,理论武装不够。党性修养有所松懈,进取意识有所淡化。工作纪律标准有所降低。 下一步措施:继续严格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为全局服务发展能力,提高党建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继续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 项目二: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18,000.00元,全年预算数18,000.00元,全年执行数18,000.00元。 目标完成情况:因财政资金短缺,2021年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后被收回,2022年下达的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实际用于支付2021年县信访局代理记账委托业务费。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个是虚假会计信息,一个是会计工作失误。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一责任人是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会计工作失误一般是会计自己造成。 下一步措施:1.靠合同约定防范;2.及时与代理记账人核对账目及相关票据;3.按月索要代理记账人或公司合同约定中需帮助完成的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等。 项目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50,000.00元,全年预算数50,000.00元,全年执行数49,993.40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持续抓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1年12月购买3台台式电脑和1台打印机(合计16,065.00元,用2022年矛盾纠纷经费支付此款项),确保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正常开展,推动化解了一批骨头案和钉子案,信访案件化解率96.00%,满意率93.00%。同时做好信访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开展信访业务培训2期人数达100余人。其余资金主要用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办公耗材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县房地产领域、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仍然突显,此类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且部分群众诉求过高或无政策依据,协调和化解难度大,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化解力度。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对房地产领域、劳动社保、历史遗留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切实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各类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切实推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项目四:法律顾问经费 本项目年初预算数20,000.00元,全年预算数20,000.00元,全年执行数20,000.00元。 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30日,县信访局聘请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康燕律师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主要参与协调解决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定期参与每月10日、25日书记县长接待日,当面从法律的角度解答信访群众提出的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下达的20,000.00元法律顾问经费已用于支付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30日的法律顾问费。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近年来,新平县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并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部分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对律师参与协调化解信访案件时提出的法律意见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司法机关支持、群众拥护、社会舆论好评等效果,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开辟了新的空间,在总结、提炼、固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经验,同时更需要继续延伸触角、探索实践,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向前发展。二是强化为民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增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律师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三是加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2211262979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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