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胸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刻认识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和为政得失的重要窗口,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动力。 2.持续抓好党支部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使用党建工作经费。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6次。征订党报党刊≧94份;购买党员积分制手册、效率手册、党建资料盒、党建材料装订费等办公用品费,购买办公用品验收合格率≧95.00%,购买办公用品使用率≧95.00%。 3.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正确、公正适用法律,对应该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在接访过程中坚持向群众释法明理,讲清诉求适用的法定途径,对群众不清楚诉求怎么办理的,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只要不是涉法涉诉的,先按照“大口进”的原则纳入进来,转送到有权处理机关,再由有权处理机关在甄别、会商的基础上分类处理,告知信访人适用的途径,积极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提出诉求。充分发挥法律平和、理性地解决纠纷、处理问题的特点,有效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有效发挥法律对人们行为的指引、评价、预测等功能作用,逐步累积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4.持续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重复访治理工作方案,按照“五个一”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推动重复访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5.常态化推进领导包案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加大突出信访问题的日常排查梳理,把群众反映涉及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纳入省、市、县领导包案化解,对包案件实行台账管理、逐案销号,包案领导亲力亲为带头研究化解方案,牵头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上报案件化解进展情况,县联席办全程跟踪督办,有效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得到解决。 6.持续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按照“排查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围绕重点工程项目、房地产领域、土地山林纠纷等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确保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和信息技术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0,890.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890.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5,522.49元,下降14.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5,522.49元,下降14.3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有人员调出、调入;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情况,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72,581.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6,755.2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790.99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2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0,890.75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998.35元,占总支出的93.06%;项目支出113,892.40元,占总支出的6.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5,522.49元,下降14.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6,539.09元,下降11.40%;项目支出减少78,983.40元,下降40.9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有人员调出、调入;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等情况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96,539.09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78,983.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6,998.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0,63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06,364.04元,占基本支出的6.97%。(办公费人均支出3,653.58元、邮电费人均支出285.71元、差旅费人均支出42.86元、接待费人均支出246.14元、培训费人均支出380.86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800.00元、福利费人均支出1,000.00元、交通费人均支出8,785.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892.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2,892.40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购置办公设备、信访业务人员培训及信访案件办公耗材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支出; 2.“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3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记账凭证填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工作; 3.“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党报党刊征订等支出; 4.“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890.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5,522.49元,下降14.3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有人员调出、调入;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66,877.05元、公用经费减少29,662.04元、三是项目经费减少78,983.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9,52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7%。其中: “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1,269,529.4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邮电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6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29,269.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42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332.32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231.7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3,864.15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23,364.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7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7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7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杜绝了超支预算支出;单位内部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减少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不必要的会议、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64.00元,下降5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64.00元,下降53.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加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杜绝了超支预算支出;单位内部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减少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不必要的会议、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调研及督查信访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64.04元,比上年减少29,662.04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2023年编外人员工资不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575.04元、培训费2,666.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1,723.00元、工会经费5,600.00元、福利费7,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1,5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14,830.74元,其中,流动资产382.81元,固定资产214,447.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49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381.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5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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