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业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管理服务。负责药品和耗材采购经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分析以及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 2.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参保扩面,确保应保尽保。全县基本医保参保27.49万人,参保目标完成率达100.83%。 2.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医保住院5529人次、总费用3799.38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6.92%,实际报销比例93.07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34763次、总费用18335.28万元,政策范围报销比例68.72 %,实际报销比例64.52%。 3.落实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生育保险职能移交由各县区医保中心统一经办受理。生育保险结算59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29.06万元,其中生育包干115.27万元、生育补助43.40万元、生育津贴470.39万元。 4.健全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逐步提高救助比例,降低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风险。将除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以外的城乡困难居民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完成了2020年城乡特困、孤儿、城乡低保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资金的支付,共资助6821人,资助金额91.84万元。 5.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降低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坚持医保扶贫职责,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医疗待遇达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规定水平,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为全县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1110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待遇,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目标。 6.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印发《医保扶贫政策明白卡》、《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申报办理流程图》和《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封信》1.2万份,录制彝语、傣语版《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封信》mp3格式录音,将参保资助、待遇报销、转诊转院、“一站式”结算等9个方面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政策和慢性病特殊病种类、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宣传到每位建档立卡户。 7.下沉经办服务,打通慢性病评审最后一公里。集中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力量,对所有疑似慢病患者进行地毯式筛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慢性病证应办尽办。充分发挥医共体优势,组织县医院、中医院专家团队下沉一线现场筛查评审,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特慢病证难问题,用最便民的方式完成相关申报资料的提供及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完成慢病卡办理发放。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不符合办理慢性病证条件的,及时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管理,并将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对达到条件的两病患者及时办理慢性病就医证。 8.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加大两定机构日常巡查频度,采取日常稽核、专项检查、县区交叉检查、飞行检查方式,强化对两定机构监管。组织开展了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2020年严禁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协议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自查等工作。全县共签订服务协议医药机构 244家(含134家村卫生所),其中:定点零售药店96家,二级医疗机构5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143家。 9.做好意外伤害调查稽核。共申报意外伤害2240例,其中:城镇职工163例、城乡居民2077例,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525.54万元;意外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生活摔伤、碰撞伤、机械损伤,其次是交通事故等。不予支付69例,不予支付费用42.92万元。 10.认真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自评。通过基金运行状况分析认为,2020年全县基金支撑能力、基金使用质量、资产管理质量各项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基金风险管控状况较好,未出现收不抵支、挤占挪用、欺诈骗取等行为。基金运行状况、基金风险管控自评为A类,综合评估确定类别为A类。 11.强化数据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按季对医药内重要医保指标进行监控,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次、医疗总费用、统筹基金、次均费用、总额预付指标执行情况等指标的日常监控。对医疗费用增幅过大,基金运行存在风险的医疗机构发放预警提醒通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首责主责全责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支部建设和强化党员管理、发挥党员的引领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支部生活,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不大力弘扬重落实、敢担当、有作为的务实作风,不断增强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认真制定周一例会学习方案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贯穿始终,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系统内行风建设,坚决杜绝慵懒散漫,着力解决作风不实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单位权益事务或符合政策的合理诉求时有意刁难、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或消极应付等行为,积极营造医保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局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切实解决与医疗保障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以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开拓的视野、更加过硬的本领、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医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50万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75.82万元,下降48.60%,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含496.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本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编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内不再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1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9万元,占总支出的97.60%;项目支出12.38万元,占总支出的2.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50.10万元,下降46.57%,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含496.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本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编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内不再反映。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43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4%。与上年对比减少462.16万元,下降51.38%,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含496.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本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编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内不再反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58万元(含基本工资97.88万元,津贴补贴151.09万元,奖金69.8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万元,住房公积金41.58万元),占人员支出的98.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6万元,占人员支出的1.52%。 2.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6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6%。与上年对比增加3.61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增加3名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增加支出3.26万元。公用支出含:办公费6.57元,印刷费0.35万元,水费1.09万元,电费0.66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2.47万元,维修费0.39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62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劳务费21.94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福利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5万元,增长214.97%,主要原因新财社〔2019〕80号中央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因2019年12月才下达,2019年只支3.43万元,而结转11.57万元,2020年全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项目支出11.57万元,用于开展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14万元,增长237.3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因2019年12月才下达,2019年只支3.43万元,而结转11.57万元,2020年全部支出。具体用途:办公耗材、政策宣传资料复印等支出2.78万元,医保基金实地稽核检查差旅费支出0.86万元,医保局2019年度法律顾问费支出2.00万元,购置办公电脑、桌椅柜支出3.05万元,医保档案整理及宣传墙制作劳务费支出1.80万元,办公室零星修缮0.98万元,医保业务培训费0.10万元。 2.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经费项目支出0.37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上年制作党建文化宣传栏支出比本年多0.21万元。具体用途:制作党建文化宣传墙0.29万元,用于征订廉政、法制报刊0.08万元。 3.打击欺诈骗保及扶贫政策业务培训补助项目支出0.44万元,上年没有本项目支出。具体用途:2020年4月20日下午召开新平县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暨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政策培训会,发生会议会场费支出0.17万元,餐费支出0.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对比减少407.59万元,下降44.13%,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含453.6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本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编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内不再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机关党建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42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2%。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3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9.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为县财政下达给单位控制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4.00万元,但县财政局实际安排预算拨款只有2.4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0万元,但县财政局实际未安排预算拨款,报销接待费在人均公用经费中列支。单位也没有其他资金来支更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和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减少1.15万元,下降2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下降2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41.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19年县财政安排车辆费3.00万元,2020年因县财政困难只安排车辆费2.40万元;另一方面2019年接待含县内范围来人接待,2020年严格执行新办发〔2020〕1号文件,禁止县内接待,外来人员只接待1次规定,接待费减少0.55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万元,占75.37%;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2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基金实地稽核、检查等工作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会议、培训所发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指导医保业务工作而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增加3名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增加支出3.2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7万元,印刷费0.35万元,水费1.09万元,电费0.66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2.48万元,维修费0.39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62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劳务费21.94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福利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2.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1.8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因报废不能使用新财复〔2020〕63号新平县财政局批复报废一批资产;另一方面是因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全部支出,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13.22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1.46万元,固定资产4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其中: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12.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7项,账面原值43.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2019年反映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中,2020年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编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内不再反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医疗保险:指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国家实施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指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即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以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前,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按规定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5.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 6.医保定点医院:指由医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参加医保的人员只能到此类医院就医,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401111 5.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1122添加备注)20210917092626891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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