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02-11 10:02   点击率:83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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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业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管理服务。负责药品和耗材采购经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分析以及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

2.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保业务管理股、监督管理股、参保股、费用审核股、费用结算股、财务股、稽核股、信息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夯实基础支撑,保障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全民覆盖,落实依法参保,不断提升参保质量。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大智慧医保推进力度。大力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持续做好互联网+医保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医保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抓实疫情防控医保工作。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

3.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进大数据应用,继续完善以医共体打包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按项目付费等协同推进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巩固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加成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取消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互衔接及价格调整的监测工作,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4.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构建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两定管理办法,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多形式检查,开展全方位监督管理。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智能系统,提高医保审核监管工作的自动化、精细化,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透明、快速、准确的全覆盖智能监控审核。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5.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因素,加强对因病致贫返贫人群及边缘人群的跟踪监测预警和帮扶,完善贫困人口参保台账、分类资助台账。对列入风险监测预警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落实好精准帮扶措施,切实防止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不能脱贫,脱贫户因病返贫、非贫困户致贫的情况发生。做好慢性病备案常态化工作,确保应办尽办。

6.优化经办服务,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强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完善全县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优化经办流程,简化服务手续,推进全县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8.0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5.74万元,增长131.17%,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批复含新平县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新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73.36万元,而2021年这两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批复到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8.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8.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8.02万元(本级财力1,138.0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5.74万元,增长131.17%,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批复含新平县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新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73.36万元,而2021年这两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批复到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管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8.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38.0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4.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62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退休和调出,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人,减少相应工资、保险、人均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的预算53.70万元;二是因县财政困难,按月发放综合奖下达指标比上年年初预算的批复减少23.92万元。

项目支出72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3.36万元,增长1,446.72%,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批复含新平县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新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73.36万元,而2021年这两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批复到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由县财政局社保股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用于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制”、征订党报党刊等党建工作发生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5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8.64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059.03万元,用于单位保工资保运转支出335.67万元,用于民生项目:新平县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新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73.3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7.10万元,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4.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338人次。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10.00%原因是:县财政根据相关省市精神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把有限财政资金更多用于民生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详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附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医疗保险:指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国家实施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基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指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即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以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前,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按规定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5.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

6.医保定点医院:指由医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参加医保的人员只能到此类医院就医,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工会经费3.52万元、培训费0.60万元、电费0.30万元、差旅费3.6万元、水费0.20万元、会议费0.40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办公费4.3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8万元、劳务费15.30万元及公务接待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5万元,下降20.06%,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退休和调出,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人,减少相应人均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的预算4.71万元;二是因政府购买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人,加之每人工资由原来月发0.29元降至0.26元,导致减少支出8.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5.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3万元,固定资产54.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4万元,原因是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县支行捐赠一批办公电脑及家具原值19.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35.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4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20220210083135631.xls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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