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 .xlsx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着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工矿商贸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新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助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现设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6个内设股室和1个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业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7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0.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72万元(本级财力390.7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0.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年支出390.72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7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8万元、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1.05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27.4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年支出390.72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328.7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9.5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万元;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7万元,其中:办公台式电脑5台,0.5万元/台,计2.5万元;便携式打印机5台,0.3万元/台,计1.5万元;相机5台,0.6万元/台,计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7.3万元,占91.06%;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占8.94%。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0.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减少16.58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调出。 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项目指标发生变化所置,取消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奖励、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5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下降61.22%,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50%,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73.91%。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59.5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5.22万元、邮电费0.6万元、劳务费31.56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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