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05 16:02   点击率:107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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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的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域内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3.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实施权限范围内(含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一般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在权限范围内受理违反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参与一般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新平县应急救援中心。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分别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平县应急救援中心。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平县应急救援中心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指导12个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良好,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6.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97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3人,工资保障水平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6.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97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3人,工资保障水平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6.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5万元,增长18.11%,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3人,工资保障水平增加;项目支出109.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8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分析:压减预算支出,节约运行成本。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8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部门共产党事务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1.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2.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101行政运行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89.9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部门事务支出;

“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75.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部门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240106安全监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3.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平台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较上年减少4.60万元,下降5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经过强化机关运行管理,有效压缩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监管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网络租用经费33.00万元

通过监管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网络租用工作的开展,保障监管网络信息全覆盖55户监管企业;保障全县55户监管企业全部连入税收共治化平台;保障租用资金正常拨付。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证网络连接服务端平稳运行,监管企业数据传输信号覆盖率达到100.00%,重点部位监控率达到100.00%

(二)应急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总金额50.00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全县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完成全县24户非煤矿山、29户砂石厂、30户工贸企业及5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其他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能力,做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应急部门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6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5.28万元,福利费3.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1万元,增长2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保障水平增加;下属参公单位新平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事业单位新平县应急救援中心合并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中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7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0万元,固定资产158.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6.94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减少14.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7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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