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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的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域内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新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锚定“全力压减事故总量、严密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贯彻执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内攻坚目标完成重大事故隐患县政府挂牌督办39项(目标30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00%;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处理36项(目标30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00%;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92项(目标300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7.33%。挂图作战52项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 2.压紧压实责任,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全面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印发《新平县应对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快速反应总体工作方案(试行)》等相关材料,明确18个工作组职责,实现定人定岗定责。二是强化预案机制建设。动态修订全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实现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预案报备全覆盖。编制《新平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实操手册,规范响应流程,建立健全地震紧急叫应叫醒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率。三是深化会商研判,服务科学决策。积极参与市级震情会商调度,研提会商研判成果运用,协助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四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处置能力。负责筹备开展新平县2025年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桌面演练。五是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加强与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地质灾害、交通运输、房屋建筑、水利设施、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六是加强应急准备,提升保障水平。全县救援队伍23支共1117人。配备卫星电话83部及其他应急通信装备,建成三级应急避难场所165个、直升机起降点12个。设立10个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储备物资22800件,满足3000人紧急安置需求。争取国债及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地质灾害资金共计8,800,000.00元,配备专业救援装备204台套,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3.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把防汛抗旱要求落到实处。一是高位推动,强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共组织召开1次防汛工作部署会、2次防汛工作推进会、8次防汛会商调度会,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驻县防办带班值守、调度指挥7次,进一步保障上级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压紧压实防汛责任,落实落细防汛措施。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防汛责任体系,明确江河、水库、城市防洪“三个责任人”及“四级包保”责任。落实393个村组河道响应责任人,35个山洪灾害区、122个地灾隐患点监测与转移责任人全覆盖。三是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降雨期间,12名县级领导下沉乡镇督导,县防指组织2轮全域排查,检查重点区域128个,排查隐患82项,完成整改77项,持续推进5项。四是精准预警,高效应急响应。全年发布暴雨预警28期、“1262”预警55期、防汛预警提示19期,发送预警短信12万余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14次(四级响应13次,三级响应1次),电话叫应责任人900人次,基层叫应9804人次,下沉干部3305人次,提前转移群众448人。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同时通过电话抽查的方式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储备防汛物资190000余件(套),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76支共2660人,确保快速响应。 4.规范灾害救助管理,不断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扎实做好灾情前期收集审核、报送,灾后救助工作。2025年春节前完成4,080,000.00元救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930,000.00元、省级资金150,000.00元)及省级救助物资990件/套/床的发放工作。让12个乡镇(街道)94村(居)委会592个小组4808户18877人得到资金救助;12个乡镇(街道)85村(居)委会350个小组879户937人得到物资救助。二是开展督查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于今年4月联合县财政局,对12个乡镇(街道)涉灾需救助的部分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冬春救助工作及9个救灾物资前置储备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三是持续关注灾情,做实灾情统计报送工作。截至10月15日,全县县域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低温冷冻、干旱、风雹、洪涝4个主灾种,灾害造成12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583个村(居民)小组6184户23817人多次重复受灾,造成不同程度受灾损失。灾害造成农作物(粮食、经济、其他作物)、家庭财产、基础设施等经济损失达64,210,300.00元(其中,农作物经济损失达61,041,200.00元;家庭财产损失1,212,600.00元;基础设施经济损失达1,636,500.00元;公共服务设施经济损失达320,000.00元)。四是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齐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2023国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得到全面实施,全县从综合保障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地震地质灾害、抗洪抢险、水域救援五类装备得到补充,配备装备价值7,400,000.00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4,048,591.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8,591.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15,618,539.04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69,947.57元,下降1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69,947.57元,下降10.0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救助救灾力度减少,救助物资及救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4,048,591.47元。其中:基本支出7,763,811.29元,占总支出的43.60%;项目支出6,284,780.18元,占总支出的56.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15,618,539.04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9,947.57元,下降10.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4,307.89元,增加14.01%;项目支出减少2,504,255.46元,下降28.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救助救灾资金,救助物资及救灾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48,591.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63,811.29元,占基本支出的55.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84,780.18元,占基本支出的44.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62,84,780.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应急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98,342.34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2025年全年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25年完成全县24户非煤矿山、29户砂石厂、30户工贸企业及5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省级冬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4,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至2025年冬春救助工作。新平县2024年至2025年冬春救助工作,通过“一卡通”平台完成救助资金兑付工作,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100,000.00元。 3.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资金项目经费1,14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组织现状边坡高度达150米及以上的1座非煤露天矿山和现状总堆置高度达150米及以上的1座排土场的边坡安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将数据上传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测平台,实时监控高风险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状态,已完成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8,591.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69,947.57元,减少1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83.47%。主要用于2026年党刊党报的订阅。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党员活动支出较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44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4446.56元,主要用于缴付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9,22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3,994.8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36.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3,207.5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障;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84.2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1,6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11,654.00元,主要用于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02,42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1%。其中: “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5,758,488.0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水费、电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3,935.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支出,包含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法律顾问费、代理做账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240405”矿上应急救援事务支出1,14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支出;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4,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灾、2024年抗旱应急救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经费(森林草原火灾救灾)、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2024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至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13,61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80.26元,下降53.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13,619.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80.26元,下降5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1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80.26元,下降53.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13,61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树立厉行节约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80.26元,下降5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树立厉行节约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188.61元,比上年824,135.00元增加91,053.61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938.61元,比上年319,235.00元增加61,703.61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加大执法力度,日常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9,521.50元,水费支出6,830.60元,电费支出18,965.45元,邮电费支出3,490.00元,差旅费支出49,976.32元,劳务费支出534,25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8,000.00元,福利费支出13,7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619.74元,其他交通费用196,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774,123.61元,其中,流动资产19,361.87元,固定资产1,085,351.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69,41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30,803.7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58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6,02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19.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619.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619.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619.7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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