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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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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本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参与审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防震减灾、抗震防灾内容,参与审查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规划。

3.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本县地震台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震情跟踪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管理;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建立健全震灾预防工作体系;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管理;按照职责权限依法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的有关准备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的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

7.履行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本县内、外防震减灾科技合作及防震减灾信息交流,不断推动和促进防震减灾科技的应用和发展。

8.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9.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突出灾前预防,重视风险防范,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将全年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学习,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为提升全体职工的专业技能,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先后参加了玉溪市防震减灾局举办的地震监测预报培训班、地震应急工作培训班、测震观测维护培训班及玉溪市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班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

(2)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全省、全市防震减灾局长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谋划我局2018年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和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2.发挥职能,切实履行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与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请示汇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和向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请示汇报重大事项,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推进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2)协助县人民政府筹备我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和材料,3月22日召开全县2017年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明确了我县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要求,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2018年度新平县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为全面完成我县今年防震减灾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保障。8月24日,再次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立足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对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强调,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举措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3)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督查,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防震减灾工作督查被列入新平县8月份大督查工作计划,分四组对12个乡镇、街道和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防震减灾工作督查,重点督查了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落实、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等内容。督查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通过督查,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4)加强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今年以来多次深入到部分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和指导,对于促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履行好防震减灾职能职责起到了积极作用。

(5)按照《2017年度新平县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及考核细则,对12乡镇、街道进行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将考核成绩上报县综合考评办。

3.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提升监测能力。

(1)严格落实震情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相关震情的通报工作,编报《新平震情信息》12期,编报《新平震情通报》3期。

(2)认真做好新平、戛洒地下流体水位、地温的观测工作,切实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备份、传送等工作,做好宏微观异常调查核实工作。

(3)加强对观测仪器运行维护管理,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观测仪器和设备运转正常,全年共维护检修仪器13次。

(4)做好我县震情跟踪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平县201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坚持月震情会商,全年编撰《新平震情分析》12期;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局视频会商会4次,编撰《云南省2019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究报告》,并在玉溪市地震趋势会商会上作交流发言。

(5)协助云南省地震局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工作,我县涉及建设项目有2个基准台、1个基本台、7个一般台和3所预警示范学校,由于扬武基准台台址被纳入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重新在漠沙选址;现已完成基准台、基本台租地工作,即将开展土建等工作。

(6)协助中国地震局地壳所、云南省地震局形变中心、监测中心所做好GNSS新平基准站、极低频新平观测站的仪器管理维护工作,做好新平和戛洒地下流体观测站水样采集工作。

(7)加强对宏观观测员的管理,2月2日召开全县宏观观测业务培训暨工作总结会,对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地震宏观观测业务培训,同时上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今年的工作思路。

4.加强震灾预防工作,不断提升震灾综合防御能力。

(1)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把握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做好城镇规划、项目论证评审、项目选址、工程验收、咨询解答等工作,参加项目论证评审、项目建设协调会10余次。

(2)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相结合,采取不同的方式,全面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参加 “5.12防灾减灾日” “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日等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出展板、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耐心群众解答和讲解了防震减灾相关常识。二是指导好各乡镇、街道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并提供宣传资料。三是深入中国人民银行新平县支行、漠沙镇和平村等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专题讲座。全年共散发《防震避难常识》、《地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防震·抗震·避震常识》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展出防震减灾知识展板72块次。

(3)积极推进新平县第四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按照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文件要求,我局与县教育局、新平四小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新平四小被认定为新平县、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同时加强对之前已创建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宣传主阵地和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持久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扩大宣传面。

5.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1)按照《新平县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职责和要求,再次修订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防范工作。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备案管理工作。

(2)加强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维护和管理,制定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办法,确定了两名日常维护管理员,每两周至少与其他县区指挥平台互联互通一次。

(3)做好我局和县应急办无线电台管理和演练,对应急短波电台更换天线并对其重新架设,定期不定期与省、市应急办、市防震减灾局开展沟通演练。做好发电机和UPS定期维护保养和演练工作。

(4)深入到部分乡镇、街道、学校、村社区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指导,组织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对县地震应急预案进行系统性学习和开展桌面推演;要求每个行政村(社区)选择一个以上村民小组开展地震应急疏散、安置演练。

6.抓好联系村帮扶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我局多次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到联系点漠沙镇和平村进行调研,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召开座谈会等全面了解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为村委会解决实际困难

(2)我局共联系五名建档立卡户,组织相关职工到漠沙镇曼线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每一个贫困户家中进行交流座谈,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贫困户出谋划策,宣传扶贫政策,提出帮扶计划、建议和措施。

7.切实开展好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和保密等工作。

(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用反面典型案例警醒职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坚定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健全单位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加以监督约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落实领导干部综治维稳责任制,主要领导认真部署,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学习传达相关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疏导工作,认真落实安保措施。密切关注地震谣传,开展好正面宣传和辟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组织职工学习保密局下发相关文件和规定,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加强涉密载体的管理,杜绝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防震减灾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防震减灾局核定编制数2人,实有在职2人,其中: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1人﹙实职副科﹚;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核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工勤(驾驶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7.91万元减少幅度为4.2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9万元,占总支出的99.05%;项目支出1.69万元,占总支出的0.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7.46万元,减少幅度为4.0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防震减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69万元。与上年对比15.91万元,增加幅度为9.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防震减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万元。与上年对比23.36万元,减少幅度为93.2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及合并到日常公用经费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7.91万元减少幅度为4.2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5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4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80.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是公务用车改革、精简业务接待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2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28.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精简业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占50.6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49.3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业务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新平县防震减灾局资产总额251.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1万元,固定资产243.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1.62 

7.71 


163.80 

13.13  


87.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

2019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1901111

2018年度新平县防震减灾局决算公开表20190919035055997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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