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3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历史依据; 负责中共新平历史及党史文献、地方志、史料、地情资料、乡土教材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中共新平县委执政纪要》和《新平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县革命遗址的普查、保护、开发利用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地方志、地情资料的编纂;审查乡镇(街道)、部门(专业)志出版发行;组织开展对历代旧志和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工作;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的资政、宣传工作,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上级史志部门的要求,结合新平县史志工作实际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编纂出版《新平年鉴》(2019)。 2.编纂出版《中共新平县委执政纪要》(2018)。 3.完成2019年《玉溪年鉴》供稿任务。 4.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新平历史(1948-1978)》第一卷。 5.继续协助新化、建兴、扬武、戛洒镇完善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 6.继续推进党史进机关、进校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扩大史志工作影响力。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无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驾驶员。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10.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部门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4万元,占总支出的86.77%;项目支出25.64万元,占总支出的1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项目资金18.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投入革命遗址保护修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4万元。其中:《新平年鉴》(2019)及《中共新平县委执政纪要》(2018)编纂经费支出1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项目及编纂稿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8.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出差多及调研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4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增加的主要原因出差、下乡多。公务接待减少原因:来访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降低了保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1.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4万元,固定资产14.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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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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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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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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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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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215122.93 | 70389.02 | 144733.91 |
| 118000 |
| 267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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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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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县委史志办坚持“存史育人、资政育人” 原则,认真开展部门史志编纂工作。同时,积极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相继制定了《县委史志办经费管理制度》《县委史志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二是认真填报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和项目绩效报告,对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进行运行监控。三是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县委史志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在完善机制、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具体措施可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差异。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欠规范,预算执行分析不深入。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为:一是《新平年鉴》(2019)按照年初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根据部门计划编辑印刷1000册,并按时限完成出版发行书籍,为各单位提供资料借鉴,自评分94.7分,自评结果优,受到群众好评!满意度达100%。二是《中共新平县委执政纪要》(2018)按照年初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根据部门计划编辑印刷1000册,并按时限完成出版发行书籍,为各单位提供资料借鉴,自评分93.5分,自评结果优,受到群众好评!满意度达100%。三是《中国共产党新平历史(一卷)》该书的发行出版,将有力地宣传新平县地方党史,增强爱国主义意识,忆往昔,展望未来起到很好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新平历史》于2012年启动编纂(第一卷),自评分83.3分,自评结果良。四是《理想之光照耀下》此书为昆明市老同志发动编纂的,是老同志自编的画册,以此纪念曾经在新平工作过的纪事。此书发行1000册,出版发行费共计50000元。由县委史志办向县政府申请该项目资金出版费用完成了此书出版任务。现在此书已按照时限完成,为现实提供历史照片资料和满足老同志需要达95%以上,得到了老同志好评度达95%以上,达到了预期目的。自评分98分,自评结果优。 以上总体存在的问题原因是: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有等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主要原因是思想认识方面不足,专业水平不够等因素的影响。改进措施:一要建立健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二要重视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成果的应用,对绩效评价问题进行落实整,并构建绩效评价结果激励机制,有效转化绩效评价结果,提高利用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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