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8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承担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拟订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承担城区路灯规划和城市景观灯饰设置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 4.承担城镇燃气设施新建和改造行政审批职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承担燃气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参与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和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拟订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管理的标准。承担核准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水处置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提出园林绿化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建议,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编制辖区绿地系统规划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各级各类公园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8.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呼叫中心系统服务热线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项目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应用工作,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网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工作。 10.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承担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业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机关设3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新平县城市公用设施管理中心、新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局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供养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各方面的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3.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各方面内容、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日常管养和综合维修维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县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水处理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拓展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的引进,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5.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6.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7.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4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纳入经费预算保障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8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33.55万元,政府性基金449.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财务总收入5,282.71万元比上年的3,705.28万元增加了1,577.43万元,增长42.57%,主要增加原因为2022年度本部门重点项目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项目经费新增1,058.53万元,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整治项目实施专项经费新增500.00万元等导致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82.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82.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33.55万元(本级财力4,833.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9.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82.71万元比上年的3,705.28万元增加了1,577.43万元,增长42.57%,主要增加原因为2022年度本部门重点项目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项目经费新增1,058.53万元,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整治项目实施专项经费新增500.00万元等导致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82.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8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52万元,比上年的1410.41万元减少了35.89万元,减2.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48名长期聘用编外城市管理协管员经费每人月标准减少300.00元,公务员综合目标奖月标准每人减少633.00元等因素导致减少;项目支出3,908.19万元,比上年的2294.87万元增加了1613.32万元,增70.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本部门重点项目支出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项目经费新增1,058.53万元,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整治项目实施专项经费新增500.00万元等导致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2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1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20万元,较上年增加7.80万元,增长50.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万元,较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2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使用公开的数据口径与上年度不一致,上年度使用预算批复数据而本年度使用控制数据公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5.60万元,增长38.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5.60万元,增长38.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使用公开的数据口径与上年度不一致,上年度使用预算批复数据而本年度使用控制数据公开。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完成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维修维护,城市管理及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城市综合管理各方面的内容;完成城市管理县城环卫、园林管理综合维修维护内容,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升城市品位。 2.完成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等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 3.完成新平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项目工作任务。 4.完成县城路灯维修维护管理工作,按月监督管理确认配电购买工作。 5.完成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2.29万元,比上年的268.10万元减少了55.81万元,减20.8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48名长期聘用编外城市管理协管员经费每人月标准补助金额减少了300.00元等导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31日,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501.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万元,固定资产488.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19.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存量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8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