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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2 15:09   点击率:17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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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在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自觉。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县委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一年来就工作要点、党组工作情况、条例公布施行、民族立法规划、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县委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新平县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

以树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思想自觉。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深入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7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12次,实现集体学习规范制度化。注重研究政策文件,把握发展大势,找准切入点,以学习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增强行动自觉。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布局,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统筹谋划人大工作,自觉将县委重大决定、重要部署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扎实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大开门片区综合开发、安心拆除、县乡理财治税等重点工作。

2.突出立良法保善治,推动民族立法务实管用

全力提升立法能力。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县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组建由市县两级立法专家、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县第十八届人大民族立法咨询专家库,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族立法质量,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坚持开门立法,加强立法项目调研和民意征集,组织调研12次,召开各类座谈会和论证会20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26戛洒镇、漠沙镇曼勒社区列为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夯实立法基础。

着力推进特色立法。按程序完成《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审议、报批、动员、颁布施行等工作,为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做好民族立法与地方立法有效衔接,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按时完成《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内容的审查报批工作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编制完成《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2027年民族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回头看,对自治条例和5部单行条例开展全面清理,对与新时代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不适应和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内容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有效推动条例实施。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人大监督务求实效

把监督重点放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密切关注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22地方预算调整方案。施行季度人大代表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制度,落实预算执行情况全过程审查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力促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永金高速(新平段)项目欢乐水世界旅游扶贫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听取和审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升乡镇(街道)理财治税能力和水平。听取和审议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监督现代物流工作情况,督促提升现代物流的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工作评议,促进部门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专题开展柑橘产业发展、烤烟生产、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等调研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把监督重点放在守护绿水青山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树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夯实环境治理基础,推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风电、光伏绿色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切实推动我县清洁能源产业稳步发展,助推产业绿色转型,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赋能增势。按照县委安排,开展好河(湖)长制、林长制督查工作,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增绿增效

把监督重点放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坚持群众所望、人大所向,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听取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听取和审议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安心拆除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做好编制规划要素保障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专题听取县总医院建设情况报告提出持续深化改革高效整合资源建强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意见。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加快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加快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对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助推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把监督重点放在法治新平建设上。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专题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荐11名县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促进司法机关不断改进工作,拓展司法公开渠道。组织人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依法保护合力。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聘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9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水平。深化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4.依法决定依法任免,确保党的主张顺利实现

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化。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就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决算等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切实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决议决定贯彻执行。

推进人事任免规范化。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各环节工作,严格落实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选举产生和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人,组织5场新当选和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活动。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医保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5.强化为民服务管理,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代表履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按照便于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合理划分12个代表小组,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等办法,落实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立足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完成县乡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全覆盖。首次开展县人大代表约见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活动,推动民生实事及重点建议办理落到实处。深化基层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把基层代表活动阵地建成展示民主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发展的载体、基层治理的平台,在重点项目一线和重大搬迁安置点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室)积极探索代表依法履职新模式。依法做好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确保选区代表工作连续性。

联系代表和群众更加密切。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158名,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804名。进一步丰富联系代表的内容和形式,拓展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督促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12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规起草、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预决算审查、建议督办等活动,支持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工作。

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事前调研沟通、精准分类交办、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相关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统筹督办机制,采取重点督办、代表视察、双评双推、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等措施,持续跟踪问效,解决最满意的答复和最不满意的落实同在问题坚持每年安排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投入120.80万元办理21“急、难、小”代表建议。2022收到173件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00%,解决率51.45%,实现代表提出建议质量和建议办理质量“双提升”。开展人大工作评优表彰活动,对3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10件优秀代表建议10个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有力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刻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自觉担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责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为主题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座谈2次,认真学习、专题研讨、广泛宣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特征和实践要求。

深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把人大代表选举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巩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坚持把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上,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方式、程序、机制,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全面践行,力争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推行,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平得到具体生动的实践。

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建设。2022在全市先行先试,漠沙镇曼勒社区通过建立代表联络室1个平台,推行代表大讲堂学习交流、代表面对面双向工作、代表联组活动3项制度的“1+3”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在老厂乡勐炳村探索实践户主、小组、村委会三级考评管理3+X模式,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支持戛洒镇曼哈社区探索社区、企业共建人大代表联络室,实现社区和企业共建共享共发展;指导扬武镇大开门片区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在重点项目建设中积极为群众代言,依法履职,在项目一线体现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

7.强基固本提升素质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政治建设,增强能力素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及各级代表中引领思潮、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方面的强大支撑作用。

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按照人大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和实践活动,强化一线意识,破除二线躺平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必修课,始终在找准问题、深剖原因、提出建议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

制度建设,夯实履职基础。修订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15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对不适用的3项工作制度予以废止,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常委会和机关运行依法有序、务实高效。牵头制定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联动、调研接洽、服务代表等事项。实行常委会领导班子周计划工作制,建立委室工作计划月报制,力促工作落地落实。

联动交流,提高整体水平。注重加强与省市人大的日常联系,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业务指导,全力配合做好3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到新平开展综合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省市人大到新平对民族立法、安全生产、民族经济发展等10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深化工作协同联动,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赴澄江市、峨山县等地考察学习,接洽马龙县、建水县人大到新平考察交流相关工作。坚持县乡人大一盘棋,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支持和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创新,推动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大监察与法制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社教科文卫委员会、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845,91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5,913.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5,515.71元,下降11.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2,216.71元,下降10.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3,299.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财力不足,纳入预算项目较上年减少,故收支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7,845,913.37元。其中:基本支出7,009,635.34元,占总支出的89.34%;项目支出836,278.03元,占总支出的10.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8,733.71元,下降11.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0,732.59元,下降6.17%;项目支出减少538,001.12元,下降39.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缩减不必要支出,故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县级财力不足及本年度重点项目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09,635.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59,545.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0,089.73元,占基本支出的7.85%。人均日常支出22,003.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6,278.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事务836,278.03元,用于保障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5,91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15,434.71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不足及本年度重点项目较上年减少,故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24,77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388,499.98元;人大会议417,117.95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419,160.0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0,64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13,2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313.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128.2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9,54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51,261.21元;公务员医疗238,282.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40,9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814.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965.7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8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8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814.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965.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8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新办发〔2020〕1号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取消县内公务接待。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599.97元,增长2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99.03元,下降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599.00元,增长194.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上级领导调研及制定《新平县旅游条例》需要接待事务增加,故本年度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965.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层调研、市级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接待上级领导调研及制定《新平县旅游条例》需要接待事务增加,故本年度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089.73元,减少80,160.81元,下降12.72%,,主要原因是:落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缩减不必要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500.0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17,799.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劳务费170,8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40.73元;其他交通费用178,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907,606.30元,其中,流动资产134,189.33元,固定资产1,773,416.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0,664.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3,39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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