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指导财政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参与完成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汇总审核全县部门决算;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监缴,拟订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代理记账机构规范进行代理业务。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税政股)、国库股(新平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股、综合与研究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评价股(条法股)、资产管理股(债务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金融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新平县投资合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提振改革发展信心,锚定目标强化收入,标本兼治防范风险,守正创新深化改革,以财政担当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为新平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财政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财源培植。加大财力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资金的助推作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内生作用,推动工业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大人力投入,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梳理已经出台的企业补贴政策,整合资金,支持重点,避免无效投入。把有限资金投入到财税贡献大、解决就业多、生态环保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上,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比例。创新投入方式,做实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带着资产、资金、资源与引入的企业以股权投入方式合作经营,提升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2.做好“三保”保障。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二是严格按照批准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执行,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随意调减“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安排其他方面支出;三是加强库款资金统筹调度,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支出顺序安排支出。 3.强化资金争取。一是树立向上争取意识。结合新平特点和特色,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获得中央和省、市的最大支持;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和申报工作,精心筛选重点项目,策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从“钱等项目”积极转换为“项目等钱”;三是提高执行力。把争取到资金、项目或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向上争取的竞争力。 4.抓实债务化解。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投资条例》,优先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资金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从严管控政府工程项目,杜绝形成新的政府性债务;二是做好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升项目包装质量,坚持“资金跟项目走”,优化投向结构,提高使用效益,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实施动态跟踪监控,按“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化解方案,铸牢债务管控防线。 5.完善绩效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立足财政支出项目,继续保持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全覆盖的态势,进一步拓展财政绩效评价广度,计划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提高部门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让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6.深化国企改革。一是根据国企改革相关要求,制定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实效;二是结合新平实际,修订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等相关机制,持续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序推进新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四是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针对部分市级已更新的国有企业管理配套文件及时作出更新修订,督促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7.防范金融风险。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落实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抓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P2P网贷风险应对,配合有关部门处置金融风险。抓实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融资违法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8.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廉政建设;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根据财政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求,结合空编使用情况,积极招录和引进财政金融类、会计类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4.62万元,增长12.6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55万元,增长1.71%,具体是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6万元,退休人员新增4人,退休生活补助增加5.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6.07万元,增长44.20%,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减少131.00万元,增加遗属生活补助0.05万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因增加非税收入系统运维费和预算管理一体化费用标准调高增加6.00万元,新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274.72万元,新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7.80万元,新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专项经费8.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7.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4.62万元,增长12.6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55万元,增长1.71%,具体是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6万元,退休人员新增4人,退休生活补助增加5.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6.07万元,增长44.20%,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减少131.00万元,增加遗属生活补助0.05万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因增加非税收入系统运维费和预算管理一体化费用标准调高增加6.00万元,新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274.72万元,新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7.80万元,新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专项经费8.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7.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6万元,退休人员新增4人,退休生活补助增加5.76万元;项目支出541.7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66.07万元,增长44.20%,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减少131.00万元,增加遗属生活补助0.05万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因增加非税收入系统运维费和预算管理一体化费用标准调高增加6.00万元,新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274.72万元,新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7.80万元,新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专项经费8.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安排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租用车辆过路费; 20106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745.6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财政局正常运转所必需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会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等; 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安排支出54.4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业务相关支出;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安排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运维费; 2010607信息化建设安排支出56.00万元,主要用于机房网络维护及设备购置;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安排支出119.27万元,主要用于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安排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学习资料订购及其他党建相关工作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41.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33.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57.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3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安排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建档立卡户农危房保险; 2130801支出农村金融机构安排支出274.72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87.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较上年减少9.60万元,下降6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9.00万元减少7.00万元,下降77.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原因是近年财政资金困难,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减一般支出,其中包含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减少2.60万元,下降5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减少2.60万元,下降52.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近年财政资金困难,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减一般支出,其中包含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专项经费166.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保障2024年本县65个部门、242个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预算一体化、绩效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本县各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正常拨付,各部门财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入库评审、重大项目事前评估顺利完成、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证系统故障率低于2.00%,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实体化改革阶段性工作顺利进行。 (二)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56.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信息化建设与软硬件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的开展保障2024年本县65个部门、242个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及债务系统正常运行,新平县财政一体化基础网络设施正常运行维护。 (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委员会2024年党建经费2.61万元 绩效目标:在2024年正式启动的“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中“寻标”“达标”工作顺利完成,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新平县2024年农房保险保费补助25.00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补助农户42,466户,其中脱贫户3,766户;普通农户38,700户。通过实施农房保险保费补助,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政府减灾救灾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农房保险工作落实。 (五)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经费8.50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收入支出的组织、财会监督、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金融监管方面调研、检查、协调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升了单位执行力,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5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8.80万元,福利费5.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电费1.50万元,水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13.20万元,邮电费3.90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87万元。与上年76.90万元对比减少5.96万元,下降7.75%,下降主要原因是公车补贴因公务员在职人数退休减少2人,福利费、工会经费因原核算中心人员下划减少11人,退休减少2人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46.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5万元,固定资产336.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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