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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661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新平县工会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深化工会改革和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4.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研究制定全县工会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政策及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开展工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指导全县工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集体协商工作;研究制定涉及职工、会员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农民工的维权保障服务工作。 7.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的推荐、评选和服务管理工作。 8.统筹全县职工帮扶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慰问、职工医疗互助、疗休养、心理健康关爱和普惠服务等工作,做好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工作。 9.做好全县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和使用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10.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县工会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凝心铸魂,夯实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加强各级工会组织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2024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及中国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等宣传宣讲7场次,覆盖职工1,000余人;与社科联联合举办新平县“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全县29支队伍参与。以“中国梦·劳动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新平县2024年“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4场次,参与职工3,000余人;通过电视展播7名劳模、工匠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诵读汲力量·岗位建新功”“争做云南好网民”等主题活动,切实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锐意进取,深化改革创新,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成效。一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铜铁两矿、仙福钢铁、红山球团、力高箱包、瀛洲水泥等一批产改试点企业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发展省、市、县级示范企业14家。二是惟实励新、建功立业。聚焦重点企业,组织参与和承办中老铁路沿线“中铁·上海局杯”、市级“仙福杯”职工技能大赛,涵盖电工、焊工、钳工等6个工种项目,共97名选手参赛;组织138名产业工人参加全国、省、市级各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县级卫健、电力系统技能竞赛5场112人次;开展永金高速戛洒至元江段、大红山矿业、玉溪矿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各类劳动竞赛16场1.2万人次。一年来,荣获玉溪市职工创新成果奖7项、玉溪市“技术状元”称号4人、“技术能手”称号30人。三是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围绕“一带一路”中老铁路“4+N”重大工业项目部署和新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资源,建成产业工人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879人次;广泛开展宣传,为云南正大钢管有限公司提供用工人才储备 1,000余人,其中636人已入职,开展低压电工操作证培训一期45人,确保企业顺利投产,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围绕重点,拓展组织覆盖,增强工会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建引领,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按照“工会组织应建尽建、工会会员应入尽入”的原则,积极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重点企业落地投产,在正大钢管有限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在人才储备、用工培训、产业工人队伍规范建设等各环节贡献工会力量。围绕三新经济领域,在新平县交通运输行业、网约送餐员(美团)中建立工会组织,全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2024年新建工会组织15家(涵盖企业22家),新增会员1,126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新增会员200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工会组织360家,会员23,884人。25人以上“四上”企业动态建会率97.22%、产业园区企业建会率90.47%、职工25人以上企业建会率94.44%、社会组织建会率85.00%。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基层工会改革创新,打造政治引领强、组织功能强、服务能力强、制度机制强、阵地建设强的“五强工会”示范点52个,补助创建经费209,000.00元,有效提升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4.统筹规划,增强服务功能,“六位一体”构建服务职工综合体。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满足职工需求为导向,统筹省、市、县三级资源,结合实际,全力建设工人文化宫、省级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职工疗休养基地、产业工人服务中心、工会驿站、“三室一站”,奋力打造“六位一体”多维服务职工综合体。以工人文化宫为主阵地,全力打造职工需要、服务智能、便捷高效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和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40场次、技能提升培训8场次、心理健康培训10场次。建成扬武镇、新化乡等5个省级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完成者竜乡、平掌乡2个省级职工之家示范点申报,力争2025年实现县城建成区外所有乡镇全覆盖。推动仙福公司、红山球团产业工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获评省级职工生活品质企业试点,有效推动“产、园、人”全面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产业工人宜业宜居。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全力推动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2024年,接待省内外疗休养职工62批2,821人,有力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工会驿站、“三室一站”职工服务站点建设,为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建成工会驿站16个,劳模(工匠)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40个,为职工创新创造、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丰富平台支持。 5.示范带动,发挥典型引领,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24年,仙福公司1名职工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开展第三届新平工匠、新平县职工创新工作室评选,选树新平工匠5名,认定新平县职工创新工作室3个;建立健全劳模、工匠管理服务机制,走访慰问各级劳模、工匠47人,发放慰问金93,600.00元;召开新平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座谈会,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57位劳动模范、工匠人才、“三室一站”领衔人以自身工作经历,畅谈感想,交流经验,着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崇高的时代旋律,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劳模36名,各级工匠31名。这些高技能人才和各劳动领域的杰出代表,引领全县广大职工崇尚劳动、创造性劳动,积极建功立业。 6.维权维稳,深化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事业单位134个,涵盖职工15,886人,职代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00%以上;实行厂务公开136个,涵盖职工16,685人。持续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落实,签订集体合同46份,覆盖企业115家,新就业形态行业集体协商有效覆盖进一步扩大;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6个,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1期81人,完成法律体检企业5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5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1件,全面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三个全覆盖”;持续做好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受理职工劳动权益问题咨询工单22单,办结归档19单;不断强化工会劳动保护,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2起,43家单位12,394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仙福公司获评全国安康杯荣誉保持单位;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发放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户2,100,000.00元;着力排查化解劳动领域风险隐患,坚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深化。 7.坚守初心,竭诚服务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加大服务职工工作力度,2024年开展各类送温暖帮扶慰问活动1,241人次752,300.00元。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单位200家18,389人。目前,受理补助2413人次1,512,146.00元,切实减轻广大职工医疗负担。组织269名新就业形态职工免费参加心理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和两癌筛查;组织乡村医生、优秀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一线职工、临近退休职工等共241人参加疗休养,切实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权益。开展第七期工会会员保障服务活动,98家单位8,184人参保;积极申报职工心理服务大讲堂13场次,受益1,284人。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关爱服务,为21名留守儿童、困难儿童送去温暖。开展“工会驿站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百日集中行动”活动11场次服务职工2,700余人。开展工会爱心托管服务,覆盖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产业工人等各领域300余名职工子女,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8.务实作风,强化自身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工会工作新局面。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和“第一课题”,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清廉新平”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会领域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强化工会财务监督检查、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监督,切实指导基层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不断提高基层工会经费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固定资产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329,747.2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02,146.59元,占总收入的 97.9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600.61元,占总收入的 2.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292.76元,下降12.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8,893.37元,下降13.2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17,600.61 元,增长176.01%。主要原因是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玉财采〔2024〕3号)(新财通〔2024〕4号_附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程序,制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项目》主要为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保险、燃油、维修费27,600.6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329,747.20 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213.19元,占总支出的97.40%;项目支出34,534.01元,占总支出的2.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1,292.76元,下降12.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710.77 元,下降6.75%;项目支出减少87,581.99元,下降71.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群团保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2,11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5,213.19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58,013.19元,占基本支出的 97.1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公务交通补贴37,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34.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平县群团工委工作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及离退休党支部)项目经费6,933.4元,主要用于新平县群团党职工开展党建工会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服务项目经费27,600.6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政府采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146.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92%。与上年相比减少198,893.37 元,下降13.25%,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事业人员调离本单位一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1,35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6%,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主要用于: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944,426.2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933.4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展办公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7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0%。完成年初预算的 62.55%。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733.3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3.3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90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完成年初预算的 93.94%。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349.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372.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8.5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完成年初预算的 76.92%。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2,0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0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00.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00.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61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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