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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1000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10个,包括: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和巡察机构5个,包括: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委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委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2.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常在。深入实施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常态化开展办案安全全覆盖检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年办案安全“零事故”。 3.持续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加强个案剖析、类案分析,重点督促指导,为案发单位精准研判政治生态、深化行业系统治理提供靶向目标,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4.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以“小”见大、以“小”见严,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整合审计、财税、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督资源,紧盯“吃住行游”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纠治“酒局饭局”背后的利益勾兑、违规用集体资金购买烟酒、“转嫁”报销接待费、“公油私加”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提升日常监督效能。 5.完善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在“常”和“长”上下功夫,把风腐同查同治嵌入办案全过程。持续纠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问题。深化“纪巡审”协同监督,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纠“四风”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民情家访、包保联系村监委等监督作用,用好实名举报奖励机制,构建“线上+线下”多元监督矩阵,不断压缩不正之风滋生空间。 6.紧盯问题集成整治效能。坚持纠建并举,深化扩大整治成果,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聚焦教育医疗、社会救助、供水保障、不动产登记等群众身边“天大的小事”,一盘棋谋划推进民生实事。 7.健全完善纪律教育制度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纪律教育纳入基层理论宣讲、党员干部政治训练重要内容,开展学习教育。落实“双谈双签”制度,建立廉政警示教育新载体新模式,扎实推进“百行千村万岗”清廉建设行动,全面整合资金资源为乡镇清廉村居建设托底,重点建设33个各具特色的清廉单元,绘就清廉新平“新版图”,丰富廉洁文化供给。 8.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制定《县直机关单位和乡村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实施意见(试行)》《县委巡察整改会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向县委专题汇报巡察工作,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运用巡察建议书、整改承诺书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充实巡视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 9.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行集中办公,构建新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协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片区协作、“组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哨”,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10.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才赋能”工程迭代升级,开展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治“灯下黑”,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全体干部以案为鉴,守牢底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7,443,065.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43,065.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5,535.93元,增长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5,535.93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县警示教育中心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7,443,065.27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9,508.62元,占总支出的72.62%;项目支出7,513,556.65元,占总支出的27.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1,250.96元,增长2.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1,610.66元,下降5.01%;项目支出增加1,822,861.62元,增长32.03%。主要原因是用上级资金支付部门运转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29,508.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78,885.48元,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0,623.14元,占基本支出的9.29%。人均公用经费19,078.59元,人均公用经费开支稍高的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公检法部门的标准测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13,556.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45,684.84元。 1.新财字〔2024〕1号业务装备项目经费253,269.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费用支出。 2.新财字〔2024〕1号纪检监察办案项目经费651,310.78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3.新财行〔2024〕24号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4.新财字〔2024〕1号县委巡察机构巡察经费927,352.68元,主要用于开展县级巡察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巡察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 5.新财行〔2024〕14号上级专项补助经费4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6.新财字〔2024〕151号玉财行〔2024〕138号上级专项补助经费2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7.新财字〔2024〕1号纪检监察工作专项经费25,660.57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委建设、退休党支部活动及任职补助费用支出。 8.新财字〔2024〕1号一次性抚恤金经费309,246.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的一次性抚恤经费支出。 9.新财字〔2024〕2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27,06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10.新财字〔2024〕46号廉洁教育基地展厅改版升级项目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教育基地展厅改版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11.新财字〔2024〕1号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192,722.0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12.新财字〔2024〕1号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运行经费278,888.77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开展正常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13.新财字〔2024〕2号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场所修缮及办案区部分设施设备安装项目资金315,701.93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场所修缮及办案区部分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经费支出。 14.新财字〔2024〕1号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2020年三期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745,684.84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2020年三期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15.新财字〔2024〕1号物业管理服务派遣经费186,66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派遣业务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43,065.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95,535.93元,增长2.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72,99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其中: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5,606,305.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机构运行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27,352.68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县委巡察机构巡察经费等; “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594,015.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719,657.62元,主要用于县警示教育中心的项目经费支出; “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退休支部产生的各种费用;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540.57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和增加事业人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3,90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完成年初预算的75.57%。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71.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5,224.1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36,306.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发放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缴养老保险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1,76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8,306.8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484.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8,384.8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92.2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基数大于实际缴费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74,4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完成年初预算的74.15%。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缴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151,77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3,397.39元,下降66.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6,055.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3%,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7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7%,完成年初预算的8.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2,313.27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4.12元,下降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890.00元,下降87.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890.00元,下降87.7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77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3,397.39元,下降66.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6,05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7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上级往来人员减少,接待费减少。 2.公务用车乡镇使用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 3.严格控制单位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2,313.27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4.12元,下降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890.00元,下降87.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890.00元,下降87.7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往来人员减少,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乡镇使用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控制单位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084.12元,比上年减少756,318.05元,下降31.61%,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7,598.30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17,198.20元、电费22,110.29元、邮电费600.00元、物业管理费18,000.00元、差旅费59,843.00元、维修(护)费30,000.00元、会议费7,655.00元、培训费8,691.62元、公务接待费5,128.00元、劳务费196,350.00元、委托业务费8,120.00元、工会经费71,200.00元、福利费84,664.71元、其他交通费用818,92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0,146,222.21元,其中,流动资产13,256,699.89元,固定资产12,376,107.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28,63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7,362.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241,046.3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34.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70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0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650.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709.0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9,709.0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1111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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