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4个股所级机构: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队、治安队,政法专项编制19人,下辖“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天然林保护派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分别设所长1名、指导员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做好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担当作为,高站位、高强度推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新平县森林公安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应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购置防控物资,做好内防和民警执法安全保障,全局民警、辅警于1月26日下午到岗上班,取消春节休假,全力以赴做好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打好疫情防控整体战。自1月26日开始,我局抽调警力协同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集贸市场、餐饮饭店、花鸟店、中药材市场、物流寄递企业开展清理排查和疫情防控宣传,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武装巡护,通过实地走访、集中清查和武装巡护,全面收集情报信息,研判案件线索,确保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490人次,清理检查集贸市场24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9户、物流寄递企业41家、餐馆饭店161家、巡护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2处、巡护重点保护林区2次,发放《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告知书》39份、《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39份,各养殖户签订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承诺书》25份(在养户全部签订)、发放《关于禁止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知》41份;三是做好破案攻坚,形成震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病毒源头指向野生动物特殊情况,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大队更加细致地开展线索摸排,重拳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和跨境走私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同时对群众关注的野生动物案件,抽调警力组成工作专班,从严、从快打击,尽最大力量阻隔可能携带病毒野生动物流入市场。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查处各类涉野生动物案件34起,其中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起,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3起。 2、认真履职,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一年来,大队扎实抓好执法办案主业主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 “无火清明”突击行动、“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打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打击走私穿山甲、象牙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昆仑2020”和打击毁林种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截至目前,全县森林公安共查处立各类涉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184起,查处178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0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5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9起、非法毁坏、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3起、盗伐林木案1起、滥伐林木案1起),破案24起;查处行政案件154起(野外违规用火案35起、森林火灾行政案件23起、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5起、盗伐林木案件1起、滥伐林木案件1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8起) 3、强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浓厚氛围。一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以“无火清明”武装巡护和野外违规用火查处为抓手,以案释法并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12200份,排除火险隐患24个,检查森林防火卡点89个;二是全面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玉溪市分布保护级别野生动物宣传图册,与县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及时宣传我局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震慑;三是高度关注舆论信息,针对有关野生动物方面的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积极正面报道,防止负面炒作。 截至目前,大队共发放粘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2300份,粘贴《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1200份,发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宣传材料4500份,对全县24户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养殖户开展“驯养繁殖,送法上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6.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 444.10万元对比增加82.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将公安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设置为年初本级财政安排,且较2020年增加两个年初预算项目,分别为《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案件鉴定经费》和《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26.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6.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6.56万元(本级财力526.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44.10万元增加82.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将公安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设置为年初本级财政安排,且较2020年增加两个年初预算项目,分别为《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案件鉴定经费》和《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经费》。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6.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将公安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设置为年初本级财政安排;项目支出25.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增加两个年初预算项目,分别为《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案件鉴定经费》和《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364.82万元;2040220 执法办案:67.09万元;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5.7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3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3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4.23万元。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15.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7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车辆燃油、修理费等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35万元,增长416.87%,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将公安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设置为年初本级财政安排,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未包含劳务费,2021年将劳务费并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3.2021年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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