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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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公安局属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政办发〔2013〕60号)、《关于调整新平县公安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新机编〔2013〕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新平县公安局设17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等综合管理机构4个,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等执法勤务机构13个);桂山派出所、戛洒派出所等11个派出机构和看守所、拘留所2个监管场所。其中,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财务单列),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和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为股级,其余机构为副科级;交通警察大队下设的办公室和中队为副科级,其余部门下设的机构为股级。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略(涉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全局核定编制数为26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43(公安局202)名,人员控制数17名,工勤编制数5名(全部为公安局编制数)。2019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02人,其中:公务员199人,机关工人1人;编外在职人员365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全局车辆编制数33辆,实有车辆3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35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8.85万元,占总收入的98.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6.17万元,占总收入的1.27%。上年收入780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551万元,增7.06%,其中: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8248.85万元较2018年本年财政拨款7741.8万元,增加507.05万元,增长6.55%,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106.3万元减少106.3万元,减少100%,2019年度其他收入为106.17万元较2018年度其他收入为62.22万元增加  43.95万元,增加 70.64  %。

2019年度支出 8157.47万元较2018年度支出7686.18万元增加471.29万元,增长6.13%   其中:2019财政拨款支出8063.39万元,较2018财政拨款支出7460.85万元,增加支出   602.54万元,增长8.08%。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106.3万元减少106.3万元,减少100%,2019其他资金支出94.07万元,较2018其他资金支出119.02万元 ,减少24.95万元,减少20.97%。

2019年末结转214.32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99.4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14.89万元 。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年内更新1辆执勤执法用车21.37万元,警用摩托车、电瓶车运行费用6.97无,执勤执法用车运行114.61万元,费用增加主要是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案件涉及面广,路途遥远,办案成本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15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26万元,占总支出的84.71%;项目支出1247.22万元,占总支出的1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768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4.61万元,占总支出的86.9%;项目支出1001.57万元,占总支出的1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年内更新1辆执勤执法用车21.37万元,警用摩托车、电瓶车运行费用6.97无,执勤执法用车运行114.61万元,费用增加主要是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案件涉及面广,路途遥远,办案成本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0.26万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66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3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年内更新1辆执勤执法用车21.37万元,警用摩托车、电瓶车运行费用6.97无,执勤执法用车运行114.61万元,费用增加主要是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案件涉及面广,路途遥远,办案成本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7.2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组织事务3万元,信息化建设367.14万元,执法办案588.5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88.56万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公安局机构、下属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4.2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民族团结专项支出5万元,组织事务4.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75.06万元。2019年度比2018年度增加462.97万元,主要是近年来加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298.54万元,提高执法办案项目的投入164.43万元,通过对城市报警与监控、大数据平台、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等信息化办案场所建设,提高了办案效率,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新平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7635.5万元,增加427.9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年内更新1辆执勤执法用车21.37万元,警用摩托车、电瓶车运行费用6.97无,执勤执法用车运行114.61万元,费用增加主要是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案件涉及面广,路途遥远,办案成本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组织事务(公安局党委中企业党支部建设及困难党员补助3.6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5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686.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64万元,信息化建设367.14万元,执法办案694.1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02.4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5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3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的32.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更新执勤执法用车一辆,价值21.37万元,单位执勤执法车辆陈旧老化,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案多,并且涉及面广,办案成本增加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的201.4万元年减少64.09万元,下降3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72万元,下降3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7万元,下降51.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购置车辆5辆108万元2019年度只购置1辆21.37万元,减少86.63万元,运行费用增加27.91万元,接待费用减少5.37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28万元,占96.34%;公务接待费支出5.03万元,占3.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37万元,购置车辆一辆。主要是更换了一辆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主要用于2019年度公安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督查、帮助破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3.58万元,与上年的1004.76万元对比增加1528.82万元,增长152.16%。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人员经费1366.96万元纳入核算,2018年度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支出,其他增加的是车辆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平县公安局办公费210.3万元;印刷费27.5万元;水费14.75万元;电费50.73万元;邮电费48.74万元;差旅费98.86万元;维修(护)费102.67万元;租赁费78.55万元;会议费0.72万元;培训费6.1万元;接待费5.74万元;专用材料费4.83万元;劳务费1366.96万元;工会费22万元;福利费2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4.61万元;其他交通费188.77万元;咨询费0.23万元,物业管理费2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0955.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7.27万元,固定资产10328.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较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102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5.59万元,固定资产10449.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121.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8项,账面原值187.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截至(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55.65 

627.27 

10328.38 

7600.11 

894.62 


1833.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1.    预算绩效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新平县公安局制定了绩效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的项目,结合项目实施主体,成立项目绩效领导小组,从项目的立项、评估、实施、资金拨付到项目的跟踪问效。按规定准确填报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公安局担负着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等工作,自评为优良。存在问题是1、领导不够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项目实施部门重管理轻绩效,总认为是保障部门的事,2、绩效评价在设定上过于简单。3、绩效评价在方法有一些误区。整改情况: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和结余资金确保资金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定期对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5、要从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资金支付、绩效管理全程有项目实施部门参与,保障部门积极配合,积极做好项目工作。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1.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3万元:项目已经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公安系统全员周一学习和支部学习6次。 成本控制在3万元以内,民警学习除全员参加学习外,各部门还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个人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受教育民警在95%以上。

2.打击整治“三非”境外人员因素0.7万元:项目已经完成,通过实施项目,全面达到我省“三非”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毗邻国家“三非”人员向内地蔓延形式得到扭转的工作目标,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最终全面解决我省“三非”外国人问题奠定坚实基础。出入境管理大队侦办涉外案件20起,其中:行政案件19起刑事案件1起,年内遣送出境15人。

3.打击跨境赌博3万元:项目已经完成,没有因跨境赌博引发的涉外案事件。

4.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74万元为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分项目、分类别、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全省基层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解决基层政法经费供需矛盾突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政法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建设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推动“平安云南”建设。

5.光纤租用及互联网服务费44.74万元:实现公安网、视频监控专网网络安全、保密、稳定、可靠的数据通信,截至目前共建成803路高清视频摄像机、高清卡口130路、手机热点采集4套、WIFI扫描探测128套、人脸图像采集前端22套的建设目标。在建设过程中,因乡镇互联主干光纤及部分交通要道链路光纤距离远、施工难度大、成本高,所以新平县公安局以边自建边向通信运营商租用部分光纤的方式开展建设,经新平县公安局与中国移动、云南广电进行洽谈,并通过采购程序十年来累计共租用光纤26芯500公里。 对全县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6.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118.5万元:项目正在进行中,2020年底前完成成全县农村地区常住人口100%的家系调查、家系图谱绘制、家系人员信息录入、血样的送检工作。

7.政法部门服装经费55.73万元,此项目未完成。

8.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维护38.6万元:已完成。通过维护保障803路自建的公共区域和383路内部前端视频监控在线率90%以上,137路高清卡口在线率95%以上,网络传输设备及后端应用平台、存储正常运行。

9.区戒毒康复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经费8.64万元:新平城区及各乡镇社区康复戒毒中心工作人员均享受了生活补助,按照省关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每月生活补贴待遇不低于2000元的要求,全县12名专职工作人员每年配套经费8.64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县财政已经全额拨付到位,单位已经将此款用于补助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人员。

10.警务人员移动终端服务费48.24万元:项目已完成,在职民警201人已全配备警务人员移动终端,民警配备此移动警务终端后,正常使用率为100%,使用此移动终端后,便于办案民警及时处理案件,大大提高了办案时效,成本控制在482400元,警务人员使用满意度为100%。

11.油气三电保护项目8万元:已经完成强化“三电”设施巡查联控,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加大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督查力度,确保输油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涉油气和“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100%。

12.公安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对下补助经费5万元:新平县出入境受理窗口部门负责出入境业务的受理审批工作,2019年完成受理审批件5064件次,实现所有出入境受理窗口服务场所建设及业务管理均达到公安部的规范性要求。对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使得公安出入境管理水平得到加强,保障全县公民出入境出行的便利。2019年完成受理审批件5064件次,受理审批准确率95%实现所有出入境受理窗口服务场所建设及业务管理均达到公安部的规范性要求。

13.中央执法转移支付资金491万元: 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分项目、分类别、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全省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全省公安机关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建设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推动”平安云南“建设。辖区内发生命案、重大安全事故,2019年八类现行命案破案,打击盗抢骗犯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逐年下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严密,发现及时,打击有力。以上指标经年末考评均已经完成。完成率100%,年末立案269件,破案95%以上,群众满意度96%。

14.打拐因素1万元:项目完成。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5.新平县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建设300万元:2019年在全县11个乡镇(街道)完成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建设,保障监控系统服务国家安全、服务反恐、服务社会维稳、服务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以及服务社会的能力。通过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项目建设,我县公共区域高清摄像头的安装总数达到735个、覆盖了我县所有乡镇(街道)的主要街道路口、人员聚集场所,重点单位和特殊行业,其中安装视频卡口数量达到高速卡口66个、低速卡口67个、“三位一体”卡口4个,安装范围涵盖了我县过境硬基道路、各乡镇联通主要道路和重点路段,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公共区域视频巡防、自动采录车辆、人员和现场视频信息的功能,做到“车过留牌、人过留痕”,初步实现“网格化”治安防控网络。

16.省级补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经费8万元:保证新平县城区及各乡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人员经费到位,及时劝导辖区内吸毒人员戒毒,创建无毒社区、无毒乡镇,康复中心工作人员12人,人均500元补助。

17.重大活动安保6万元:完成2019年各项重大活动安保任务。

18.反恐因素5万元:坚决防止境外暴恐分子回流,坚决防止暴恐活动打响炸响,坚决防止极端思想蔓延,不断夺取反恐怖斗争新胜利。强化警务保障,强力推动全省公安检查站建设应用工作创新发展。

19.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因素2万元:建立健全严管严控长效机制,严防枪爆物品案件发生。2019年度收缴枪支332支,雷管45炸药25公斤。

20.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禁毒补助经费29.94万元

2019年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缴获毒品93.062千克。查获吸毒人员44人次,收戒吸毒人员39人。开展禁毒教育宣传33场次,累计展出宣传展板133块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

21.涉烟案件办理补助经费43.6万元: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开展反恐怖工作等,通过实施项目确保新平县公安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年度内更新执勤执法用车一辆,服务于各个部门,确保正常运行,全力助推全面完成公安工作。

22.禁毒补助资金3.52万元:支持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业务工作;对地方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所必需的办案、业务、装备及基础设施维修等开支予以补助。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缴获毒品93.062千克,查获吸毒人员44人,收戒吸毒人员39人。

2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45万元:2019年全力投入专项斗争工作,利剑出击共打掉涉黑涉恶集团6个,其中涉黑集团2个,涉恶集团3个,涉恶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500余万元。

2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因素10万元:公安机关开展核查144条,已核查完毕135条,核查率达93.75%。进一步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25.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万元:公安机关开展核查144条,已核查完毕135条,核查率达93.75%。进一步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新平县公安局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局领导和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新平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1111

 

新平县公安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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