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新编办〔2019〕5号《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罚没物品及其他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服务工作。接受委托或依据授权,承担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负责发布、收集、存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料。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报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负责管理和提供县公共资源交易设施设备及场所,依法、依规管理交易专用账户。负责新平县“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运行、维护和专家选用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完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序开展项目交易。2021年1-9月份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99个,交易金额达到523,906.97万元,节约资金18,444.21万元,溢出资金2,241.44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交易金额增加12,066.01万元。在全部99个交易项目中,电子交易项目达到95个,电子化率达到95.96%,电子化交易金额520,402.00万元。 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一是全力战“疫”,疫情防控主动作为。年初,根据县委防控工作要求,中心积极做出响应,深入值守网格区新平鹏宇商贸有限公司、新平中云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走访劝导,挨家挨户宣传防疫知识,仔细开展摸排巡查工作。二是统筹安排,确保交易有序运行。中心牵头统筹,靠前指挥,业务科室制定防疫期间开评标活动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进场人员体温监测、口罩防护、喷洒消毒等防控措施。 3.全员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一是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通过宣传动员让党员干部认识到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熟知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通过先进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持续深入网格值守区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 4.积极创建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21年5月31日,《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综合信用开展联合审查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精神,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构建“诚信新平”,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事中监管,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全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综合信用审查工作,以“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健康发展。二是合理布局,优化服务。持续优化完善中心交易场地的功能和空间布局,科学划分受理区、开标区、封闭评标区、监控室、专家休息区、办公区等六大区域,并对专用标识标志、通用标识标志、信息导向标识标志进行全面整改,重新规范,清晰设置。 5.持续提升智慧交易能力。一是持续提高交易服务效率。目前,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开评标已实现常态化发展趋势,电子保函和保险保单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广泛推行,落实“创新提能”,打通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积极优化交易服务流程。按照“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原则,减少工程建设、分散采购等进场项目受理交易等服务的现场资料核验环节。受理业务从“只跑一次”向“不跑也能办”转变,提高交易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 6.着力打造廉洁服务平台。一是主动防范项目交易风险点,进一步梳理科室(个人)岗位风险点,采用虚拟账号收退保证金,切实减少了人为因素对交易过程的干预。二是大力营造招投标良好环境。积极落实我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及时公布我县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认真梳理进场的招投标项目数据,为进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一个阳光、透明的招投标环境,助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长效解决,进一步优化了我县营商环境,也提升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0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1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9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等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2万元,占总支出的94.23%;项目支出8.30万元,占总支出的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0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人均占有情况为:工资薪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全年人均14.79万元;公用经费全年人均0.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0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评审劳务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5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2.88万元;会议费0.25万元;劳务费1.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0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疫情防控,减少实地业务指导交流,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长2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21.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的人次相对于去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指导、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394.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1.5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2.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8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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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94.08 | 351.53 | 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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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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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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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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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本单位为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11为空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0101111
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90939370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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