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9-29 10:09   点击率:512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新办通〔2019〕52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集中行使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4.负责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维护和考核,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工作。

5.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情况。1-9, 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受理公共服务类业务109,609件,办结109,606件,按时办结率99.99%。其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窗口共受理79,932件,办结79,929件,按时办结率99.99%;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受理29,677件,办结29,677件,按时办结率100%。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受理行政审批11,494件,办结11,494件,按时办结率100%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情况。1-9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提供信息服务243次,提供场地服务172次,受理各类项目97个,完成交易项目99个,累计交易金额达523,906.97万元,节约资金18,444.21万元,溢出资金2,241.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交易金额增加12,066.01万元。其中完成工程交易项目53个,交易金额360,890.55万元,节约资金14,372.62万元,平均节约率3.98%;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4个,交易金额149,712.96万元,节约资金4,071.59万元,平均节约率2.72%;完成国有产权交易项目2个,交易金额3,216.00万元,国有增值额1,059.00万元,增值率24.77%;完成土地挂牌出让项目9宗,成交金额9,798.96万元,国有资产增值额1,081.44万元,资产增值率9.94%1-9月份完成电子化交易项目95个,电子化交易交易金额520,402.00万元。                                   

3.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提升工作落实情况。

1)开办企业:针对企业开办存在的诸多问题,新平县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进一步压减了企业开办时间。目前新平企业开办已实现了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拿到营业执照时间缩短为40分钟)。20211月至9月通过政务大厅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窗口完成企业申报241个。

同时,依托戛洒镇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新平县企业开办业务向乡镇延伸。通过在戛洒政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采用乡镇(戛洒政务)受理、县级线上审核、审批、戛洒出证的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开办企业服务,进一步缩短了企业和群众开办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2)办理建筑许可:积极推广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一步深化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至61个工作日内。具体为:建设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2个工作日内办结;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7个工作日内办结;岩土勘测和土壤测试2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行为);土地用途和规划批准5个工作日内办结;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个工作日内办结;获得图纸审查意见9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行为);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国土部门竣工备案、防雷意见(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部门竣工备案等环节实行并联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方检验(企业行为)、环保部门竣工备案(企业行为)1个工作日办结。

3)水电气报装及改造:

获得用水服务提升方面:新平县获得用水实现窗口登记0.5个工作日,现场勘查和供水方案答复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和挂表开栓1个工作日,总共2.5个工作日(注:设计审查、办理道路挖掘许可由项目业主方进行办理)。

获得用电服务提升方面: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零三减两提升”(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减资料、减时限、减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新平“获得电力”指标水平。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1个工作日内受理客户用电需求,低压2个环节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在7个工作日内、高压3个环节在20个工作日内。

获得用气服务提升方面:县级获得用气实现窗口登记0.5个工作日,用气方案答复和设计审核0.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和挂表开栓1个工作日,总共2个工作日;需建设专用外线的用户办理环节和时限为窗口登记0.5个工作日,用气方案答复和设计审核1个工作日,办理道路挖掘许可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和挂表开栓2个工作日,总共4.5个工作日

4)财产登记: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端口未对接联通之前,采取线下集成方式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开展业务,精简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20211月至9月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专区受理“不动产一般性转移登记”1,110件,平均办结时限为0.63个工作日

5)获得信贷:强化政策传导,对重点产业、普惠口径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保持信贷稳定增长。同时,加强对县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口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情况的监测,督促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按季召开“金融运行分析会”,分析各银行机构执行货币政策、支持地方实体经济中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下一步工作任务。

6)缴纳税费: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为保障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依托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平台、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大力推进非接触办税。截至20211-9月共邮寄配送业务(发票)917户次。

7)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一是精简交易流程。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应进必进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进场交易,严格把好入场交易审核关,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及时受理,对资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及时告知。规范开标时间场地,保证进场项目有序有效开展,避免同类项目同时开标而出现专家资源不足的现象,最大限度地精简了交易流程。二是优化保证金退付。从20209月份,通过不断完善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红塔银行保证金收退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接,保证金收退实现全流程化,未中标企业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主动退付,中标企业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即刻退付,有效解决了以往线下退付耗时较长、企业因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而造成流动性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开标。根据新冠疫情的发展态势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精神,积极推进远程开标,减少投标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避免人员密集和相互接触,同时减轻投标人往返的成本,招投标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提升。

8)政务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新平县完成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承接指派1,359个,承接率100%,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1,359个,完善率100%。截至目前,新平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1,359个,“一门”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1%。二是持续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新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反馈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2021年新平县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数据汇集19,934条评价数据。其中主动评价率达87.66%,好评率达99.99%,差评2条,差评整改率100%

4.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情况

1)“证照分离”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新平实际制定《新平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为企业开办、运行提供便利化服务,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自202171日开始实施以来,新平县办理享受“证照分离”企业214户,其中改审批为备案的有67户,优化审批服务的有144户。

2)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改革:按照“统一收件、按责转办、一章审批”要求,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前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新平县一般性投资项目审批从跑多个部门到只进一扇门,从一个部门跑多次到最多跑一扇窗,有效杜绝了业主在部门之间来回跑、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投资项目审批效能明显得到提升。

20211月至9月,完成259个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项目总投资200.30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24.01亿元、企业投资76.29亿元。

3)戛洒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戛洒政务大厅建设完成,正式为群众、企业提供服务,涉及9个县级行政主管部门136项事项权限下放至戛洒镇人民政府,并做好戛洒镇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人员能够办理新增业务;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事项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设立了戛洒镇行政审批办公室,刻制戛洒镇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事项均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批,盖戛洒镇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实现一章审批。

4)创新出台《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综合信用开展联合审查的实施方案(试行)》:举全县行业主管部门之力整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将进一步提高当地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多部门联合对于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记录并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形成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综合信用管理库,以此构建“诚信新平”,提升新平县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为全面推进本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综合信用跨部门联合审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组织县级各有关部门对本级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截至930日新平县各部门上报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2项(其中:直接取消中介服务的事项3 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事项9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项;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27项。

5.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树立新形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为纪律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窗口首席代表为直接责任人的纪律作风建设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旗帜鲜明地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全面维护群众利益,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形象。

6.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扎实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环境。抓实抓细单位内部及网格区管理,落实“常消毒”制度、网格区轮班值守制度、企业包保联系制度,实现常态推进、长效管理。加强组织调度,“一把手”研究、调度、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力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7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迅速抓好问题整改。

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登记制度,把好大厅入口关,每天对公共场所三次消毒,确保病毒无处滋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工作,政务服务管理局干部职工疫苗接种率100%。同时,采取线上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方式,积极倡导群众网上报件、受理、审批和快递出件,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0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1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0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86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核减政府购买人员编制数,导致减少其劳务报酬等其他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数(工作服装和工作牌采购项目、政务服务中心休息长廊建设经费等项目减少)导致减少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40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84万元,占总支出的90.94%;项目支出37.14万元,占总支出的9.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80万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是核减政府购买人员编制数,导致减少编外人员劳务报酬等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实际支出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3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编外人员劳务报酬支出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54%。工资薪金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为16.7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6万元,下降52.63%,主要原因是工作服装和工作牌采购项目、政务服务中心休息长廊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项目决算支出37.14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拨款。其中: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经费支出23.80万元(已完成);新平县数字政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2.84万元(已完成);政务局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0.50万元(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减少46.51万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作服装和工作牌采购项目、政务服务中心休息长廊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及编外人员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6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4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的17.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使用及维护支出;减少实地业务指导交流,相应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56万元,增长2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4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1.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工作业务量增加,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用略增。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占72.52%;公务接待费支出0.80万元,占27.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业务会议、交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业务指导及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7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17.80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购买劳务派遣费人员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商品及服务行政支出。其中:办公费3.47万元;水费0.13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0.91万元;公务接待0.80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78万元;政府购买劳务派遣费人员经费103.2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6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0万元,固定资产69.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92

0.10

69.82




69.8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11为空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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