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新办通〔2019〕52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集中行使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4.负责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维护和考核,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工作。 5.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件业务基础 2022年1-10月, 累计受理公共服务类业务104,464件,办结104,464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窗口共受理73,289件,办结73,289件,按时办结率100%;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受理31,175件,办结31,175件,按时办结率100%。累计受理行政(投资)审批14,314件,办结14,314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受理行政(投资)审批11,122件,办结11,122件,按时办结率100%;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受理行政(投资)审批3,192件,办结3,192件,按时办结率100%。 2.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及公共资源项目交易 持续开展“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精简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方式。2022年1-10月,办理投资项目审批项目312个,投资概算1,668,635.46万元,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办理审批类项目77个、投资概算470,338.19万元,办理核准类项目1个、投资概算3,972.90万元,办理备案类项目234个、投资概算1,194,324.40万元。服务备案类项目177个,投资概算117.6亿元。1-10月,累计完成交易项目83个,交易金额208,401.36万元,节约资金12,929.59万元,进场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开评标,网上开标率达100%。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特色功能。牵头协调法律咨询服务、公证服务窗口入驻,为企业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率先引入金融“首贷服务中心”,打通银企对接的“最后一公里”,由工行、农行、建行等9家银行机构向县政务大厅派驻工作人员,提供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的贷款咨询服务。协调第三方投资50余万元,引入驾驶证更换补证体检照相和制证出证自助终端设备。积极向职能部门协调发票领用、社保缴费、申报办税、完税证明自助终端机设备3台。法律咨询、驾驶证更换补证、缴纳税费和领取税票等业务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 (2)搭建“平台”,促进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者竜乡便民服务中心、新化乡新化社区便民服务站、平掌乡梭山村便民服务站建设,三个项目均已完成,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规范乡村服务场所,完成场所统一命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完成挂牌136个,并公布事项清单,公示帮办代办员信息。 (3)推进共享,推广运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严格要求各窗口部门使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及时受理平台申请网上来件。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提升网上办事智能化水平,1-10月,新平县在省政务服务平台汇集“好差评”数据99,010条,好评率达100%。 (4)规范运行,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编制了《新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中事项涉及28个部门、共计242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新平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0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新平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清单”的编制公布,形成了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5)提质增效,应对市场主体倍增高峰。从6月22日起,企业开办窗口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利用中午12:30-14:30和晚上18:00-20:00两个时间段通过加班调班方式开展延时错峰服务,截至7月14日高峰期后,在中午和晚上两个时间段里,共错峰开办企业183家,有效解决了扎堆密集访问平台系统服务器卡顿、掉线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实实在在为群众、为市场主体倍增办实事。 (6)告知承诺,减少来回跑动次数。严格落实《新平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减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1-10月,全县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11,147件次事项。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64项、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1项。 (7)强化监督,护航公平公正交易市场。持续开展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主体综合信用联合审查,1-10月,共开展综合信用联合审查15个项目20个标段,涉及总金额117,871.46万元,对60家市场主体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社保缴纳等方面开展联合审查,市场主体法律法规意识得到增强,投标人诚信意识有所提升。 (8)跟踪问效,开展联系回访企业。围绕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每月对40户企业进行电话回访,针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处理。1-10月,回访企业360户,企业反映问题19条,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19条。 (9)创新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微改革”。在政务大厅咨询台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局长或副局长直接承办,自9月设立以来,收到“办不成事”反映问题3件,解决3件;企业反映问题18条,协调解决18条,确实增强政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管理股、行政审批管理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其他事业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987,29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7,299.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8,147.04元,下降9.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8,147.04元,下降9.9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购买人员编制数(18人)及在岗编外人员劳务报酬支出等其他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新平县数字政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等财政拨款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987,299.73元。其中:基本支出4,595,384.79元,占总支出的92.14%;项目支出391,914.94元,占总支出的7.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1,601.14元,下降9.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9,132.53元,下降9.62%;项目支出减少62,468.61元,下降13.7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购买人员编制数(18人)及在岗编外人员劳务报酬支出等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新平县数字政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等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95,384.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8,225.40元,占基本支出的8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7,159.39元,占基本支出的1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914.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的项目支出为287,186.94元;用于政务局机关党建工作支出2,174.00元;用于一站式惠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支出40,000.00元;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项目支出62,55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7,29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48,147.04元,下降9.9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购买人员劳务派遣、车辆运行维护及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61,11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84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5,76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0,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06.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88.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06.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88.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737.99元,下降4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711.99元,下降6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26.00元,下降20.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开展此项内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审批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平均每人次接待金额约为76.00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发生此项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002.39元,减少532,681.54元,下降44.0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购买人员劳务派遣、车辆运行维护等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705.8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14,976.00元;公务接待6,718.00元;福利费13,91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8.59元;公务交通补贴54,000.00元;政府购买劳务派遣费520,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504,556.57元,其中,流动资产2,545,267.77元,固定资产(原值)959,288.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0,81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164,49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265,9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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