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新编办〔2019〕5号《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1.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罚没物品及其他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服务工作。 3.接受委托或依据授权,承担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 4.负责发布、收集、存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料。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报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负责管理和提供县公共资源交易设施设备及场所,依法、依规管理交易专用账户。 8.负责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运行、维护和专家选用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9.完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牢政治规矩意识。 (1)强化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专题摘编,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铸牢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维护大局意识,增进班子团结,对重要工作、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按规定程序报党组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牢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意识形态的鉴别力,维护好意识形态健康和谐发展。 (2)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从运用公共资源交易违法案例,树牢全体干部职工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的思想意识,始终保持坚不可摧的“思想防线”。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3)强化廉洁自律教育。一是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刻领悟腐败行为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渗透的严重性,时刻提醒自己和全体干部职工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2023年观看警示教育视频2次,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失算的人生》违纪违法案例。二是强化评标区域廉政文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强化廉政建设,树牢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9月在开评标区域制作清廉文化标语,营造处处有清廉、时时想清廉、事事守清廉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时刻警醒监督人员、工作人员、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保持自警、自省、自重、自律。 2.强化平台建设,助推平台提能增效。 (1)健全监管体系,实现监督网格化。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3〕17号)要求,建立健全16家网格责任单位责任,明确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清单,对招投标活动实时监督,做到及时办理投诉处理相关事宜,畅通投诉处理的渠道。形成一支权责分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队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督,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督机制。 (2)严格落实公平竞争机制,招投标营商环境再提升。督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并将公平竞争审查由招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招标文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强化对违规设置、各类隐形壁垒等不合理条款限制的检查力度,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环境。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极大减轻投标人投资成本。从5月1日起减免保证金项目36个,累计减免保证金金额达777.16万元,减免比例达63.75%。 (3)推进评标工位制改造,实现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完成可同时满足主、客场多项目同时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位改造5个,被省发改委列为全省18个标准示范县区之一。正在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5个静音舱改造,预计11月底完成市级规定的10个独立评标工位制改造重点工作任务。工位制改造后满足评标专家“双随机”抽取要求,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消除了评标过程中专家之间、专家与外界串联泄密风险,使公共资源交易更透明、更高效,目前工程建设、综合交易项目开展评标专家双随机抽取,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 (4)开展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消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及时开展行业主管部门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自检自查工作,按时完成市对县区交叉检查反馈的11个问题的整改,到江川县开展隐性壁垒交叉检查,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政府采购股、工程交易股、产权交易股、中介超市信息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部门统一公开,这两个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9,367.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367.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836.77元,增长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836.77元,增长3.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609,36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930.18元,占总支出的96.49%;项目支出56,436.94元,占总支出的3.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836.77元,增长3.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953.83元,增长4.51%;项目支出减少6,117.06元,下降9.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2,930.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0,533.68元,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396.50元,占基本支出的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436.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全部用于保障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开评标工作、办公及管理所产生的办公业务费,设备设施的耗损维修维护和更进、专家评审费等相关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367.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0,836.77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3,95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7%。其中: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1,177,514.4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6,436.94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02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023.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09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764.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665.4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60.4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5,302.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4,5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4,51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4,5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3.00元,下降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3.00元,下降9.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开展此项内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业务指导及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发生此类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6,628,688.47元,其中,流动资产6,561,656.53元,固定资产67,031.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32,129.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899.01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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